市公安局提醒市民今年满16周岁已可申领身份证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6-19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童丹
时报讯 (记者 童丹 通讯员 梁洁容 陈立雄 龚宣)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获悉,凡是1992年出生,今年年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市民,请在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
广州市公安局户证管理部门昨日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广州公安户政部门提醒市民,凡是1992年出生,今年年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市民,请在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户口簿和广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以方便您出行和办理各项社会事务。
据悉,按照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的市民也可以按需要,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户证管理部门咨询电话:83112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