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演跳楼秀将送去劳教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6-25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朱小勇

  时报讯(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任文)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对人大代表的答复中获悉,对以寻死的方式故意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治安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将依法对此类违法人员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对多次以寻死方式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送劳动教养。

  跳楼者作“秀”成分居多

  吴振鑫等市人大代表提出,在广州市近几年因经济或感情纠纷而采取跳楼、跳桥、跳吊塔等极端行为日渐增多。这些人,自杀行为真真假假,作“秀”的成分居多,有的甚至是受雇而来的。由于这些事件大多发生在闹市;自杀者与救援者相持时间长,因此,为救援那些为一己私利的“跳楼秀”,所耗费的社会公共资源难计其数。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针对“跳楼秀”现象,社会保障部门不断简化举报、投诉程序,降低农民工的诉讼成本,建立起畅通的维权渠道,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

  据了解,有关部门还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帮助农民工畅通、便利、低成本维护合法权益。实行了减、免劳动仲裁费和司法援助制度,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所有劳动争议均不再收费;同时坚持快调、快立、快审、快结的“四快”原则,有效节省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时间和成本。有关部门还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建立劳动监察、企业工资监控网络和劳动保障辅助执法队伍,有效提高劳动纠纷预警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积极预防和减少“跳楼秀”事件等社会不安定因素。

  多次跳楼秀将送劳动教养

  记者从答复中了解到,公安部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条文作了具体细化。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规范处置影响社会公共秩序自杀行为的工作意见》,并建立了应急处置机制。对以寻死的方式故意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治安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将依法对此类违法人员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对多次以寻死方式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送劳动教养,措施实施以来,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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