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等配套停车场 最高限价5元/半小时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6-26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赵安然
时报讯 (记者 赵安然 实习生 李新丽 通讯员 蓝岚)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7月1日商场、娱乐场所、写字楼、宾馆酒店、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下简称“商场等配套停车场”)列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了广州市内的商场等配套停车场收费试行价格,该价格参照路内停车场收费标准,一类地区停车收费为5元/半小时,试行期不少于半年。
试行价格起码半年后才听证
广州市物价局价格处处长张奇德介绍,商场等配套停车场的试行价格是参照咪表自动停车设施停车场收费标准制定的,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据悉,该试行价格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张奇德强调,此方案为试行价格,试行期至少半年,期间会接受市民提意见和不断补充方案,经进一步研究论证后,或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意见,再制定执行正式价格。
商场停车不足15分钟可免费
据了解,商场等配套停车场以往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自主定价通常存在收费标准高和计费方式随意性大的问题。
按照新的规定,从7月1日起,商场等配套停车场对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另据悉,商场等配套停车场月保收费标准不在本次调整范围,但物价局要求,各有关经营单位不得趁机上调月保标准,应执行原月保收费标准。“大原则是只能下调不能提高!”张奇德强调。
医院、学校停车场暂不免费
在省物价局的停车管理办法中,对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内设停车场,原则上要求应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但确需收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制定。目前不具备完全免费开放停车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