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西一广告牌砸死阿婆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6-26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黄鹏

新港西路人行道,73岁的刘阿婆被掉下的广告牌砸中,永远地躺在了回家的路上。
昨日18时许,残缺的广告牌上还有些木块摇摇欲坠。本栏图片 时报记者 何建 摄
刘阿婆的女儿得知噩耗赶到现场,悲痛欲绝。

  时报讯 (记者 黄鹏 实习生 付修刚) “不好,广告牌掉下来砸中人了!”昨天16时40分左右,海珠区新港西路鹭江地铁站A1出口旁,中电数码城3至5楼外墙一块近10米高2米宽的木板被风吹落,砸中人行道上撑伞经过的73岁刘姓阿婆,阿婆当场身亡。物业公司表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装饰木板坠落砸中老人

  昨天17时,记者赶到事发现场发现,中电数码城一楼悦星通讯门前一片狼藉,掉落的装饰三合板散落一地,甚至摔到了旁边的公交车站里,现场已经被拉起了警戒线,数名警察以及数码城工作人员正在现场维持秩序。中电数码城左侧三四米高处的蓝色装饰牌空出10米高2米宽的缺口,缺损边缘还有部分三合板迎风摇摇欲坠。

  在一地破碎的三合板内,记者看到阿婆已经被白色雨布覆盖,露出一只沾满污泥的手,阿婆的银色雨伞已经被装饰木板砸得完全变形,旁边地上有一个黑色手袋和两袋东西,显然她是刚刚购物要回家。

  “当时我在店里面干活,突然听见‘嘣’的一声,我跑出门口去看,发现满地的三合板覆盖了整个人行道,接着就看到从悦星通讯店内出来一个女孩,跑到木板中间,掀开一块木板,下面躺着一位老人,女孩查看了一会,老人一动不动。后来有人打了120并报了警,不到10分钟救护车来了,检查发现老人已身亡。”路边店铺的目击者感叹道。

  雨水浸泡装饰木板腐坏

  随后,记者走到数码城二楼装饰木板残缺处看到,该装饰外墙的三合板已经变形,部分剥离,用手轻轻一掰便脱离。据在楼梯间看守摇摇欲坠的装饰木板的数码城物业管理人员称,该装饰木板装上去没多久,才半年多,可能前段时间下雨太多,部分已经发霉腐坏了,“前几天又有大风,今天又有台风暴雨,风大一点就把它吹落了。”

  将近18时,一名40岁左右身着棕色裙子灰色上衣的女子在一名男士的陪同下来到现场,冲进警戒线内放声大哭,“妈!妈!”,在众人的搀扶和劝说下终于稍稍平静,泪流满面地质问“这是谁的广告牌?!”

  带着同样的疑问,记者在现场试图采访该数码城的物业管理负责人,但几名工作人员皆称不认识负责人,随后一位工作人员以事故还在处理中不方便透露相关信息为由拒绝了采访。

  装饰外墙所有者负全责

  就该事件,记者采访了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一元。据丁律师介绍,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高空坠物伤人是一种特殊侵权行为,属过错推定责任,“从坠落的装饰木板的归属来看,谁是所有者或者管理者,他就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关于补偿金的问题,丁律师表示,一般按照当事人所在地区一年度平均工资水平,给予20年的经济补偿,但对于特殊年龄群体又有特殊的规定。“对于70岁以上的死亡者,只补5年,而且随年龄每增加一年,死亡补偿金就减少一年的金额;另外,家属还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承担善藏费和精神损失费等。”据了解,昨日被装饰木板砸中的刘阿婆已经73岁,照此计算,其亲属只能拿到两年的补偿金额。

  (报料人 某先生 奖100元)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