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南房产四类违法行为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7-03 来源: 信息时报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少缴税款;

  ●对出租商铺取得的租赁收入未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和堤围防护费;

  ●对出售商铺取得的收入未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和堤围防护费;

  ●对拥有的房产未足额申报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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