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袭警案起因公布:骑无证单车被查报复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7-08 来源: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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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杨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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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被害民警的办公桌上遗留斑斑血迹。《上海青年报》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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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遇害地点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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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佳的作案工具。 |
上海消息 上海市公安机关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致6死4伤的闸北袭警案案发原因:犯罪嫌疑人杨佳2007年10月短期来沪期间,因骑一辆无牌无证自行车途经闸北时被闸北警方盘查,在警局接受6个小时的询问后,警方判定杨佳的车系“租用”后对其放行。此后,心生不满的杨佳多次投诉,并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要求无果,直至惨案发生。
目前,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对犯罪嫌疑人杨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综合新华社 上海《青年报》报道
事件原委犯罪起因:去年一次租车遭警方盘查
据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影介绍,2007年10月5日20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杨佳骑一辆无牌无证的自行车途经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受到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因其拒绝出示身份证件和所骑自行车来源证明,造成市民围观、影响交通,杨佳随即被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闸北警方询问笔录进行到5日23时许,了解到这辆自行车系租借车后,6日凌晨2时30分许警方将其放行,当晚杨佳在紫江西路派出所长椅上休息了一晚,6日一早去了火车站乘车返回北京。”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江宪法说。
江宪法说:此后,杨佳向公安部门投诉,要求公安机关开除有关民警,并赔偿其精神损失。为了平息此事,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先后两次赴京调解。2007年10月16日,督察支队赴京走访杨佳及其母亲时,两人要求公安机关给予1万元精神赔偿费;2008年3月15日,督察支队继续做杨佳工作,直至案发,杨佳及其母亲没有再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要求。
报复动机:“想把此事的社会影响搞大”
根据杨佳的交代,自从那件事之后,他产生了报复念头,并预谋实施起包袱计划。根据警方调查显示,今年6月12日至23日,杨佳来沪居住在距离芷江西路派出所仅20米的某旅馆,并使用望远镜观察派出所情况。6月26日,他再次来沪居住在闸北公安分局附近的某招待所。期间,他购买了催泪瓦斯喷雾剂和单刃刀具、榔头、登山杖、防尘面具、橡胶手套、打火机等物。
7月1日上午,杨佳携带上述作案工具窜至闸北区政法办公大楼,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最终导致6名民警牺牲,3名民警和1名保安员受伤。据杨佳交代,他点燃燃烧瓶目的是“想把此事的社会影响搞大”,戴上防尘面具和橡胶手套是为了防止催泪瓦斯伤到自己。
疑问一:民警当初执法是否正当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
解疑:执法录音证实杨佳当时无理取闹
根据杨佳所称去年的这次临检遭到“不正当执法”一说,专案组专门调取了2007年10月5日民警盘查工作时所携录音笔及派出所监控录像的音像资料,证实杨在接受盘查时拒绝配合民警工作、态度极为恶劣。
昨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现场,上海市公安局民警特地播放了当时这段长达40分钟的执法录音。根据警方现场播放的盘查录音,民警在当天的执法中,言语温和,态度耐心,有理有据。杨佳则表现得情绪激动,暴躁固执。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江宪法表示,在执法全过程中,警方完全是依据职权正当执法。民警积极做好化解工作,表达了足够的善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从2005年开始,上海市公安一线的交警、巡警、110处警民警随身都带有一支小巧的录音笔。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应事先告知当事人“本次执法活动将全程录音”,然后再开始执法。执行任务结束后,录音内容须存储到专用计算机内,以便事后查询。
疑问二:“警察曾打伤杨佳生殖器”?
解疑:纯属造谣,网上谣言制造者已被抓获
至于闸北袭警案发生后,网上有传言称“犯罪嫌疑人杨佳去年10月5日在民警执法过程中曾被殴打致残,丧失生育能力”。针对这一传言,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江宪法昨天对媒体表示, 该说法纯属造谣。而谣言编造者——苏州人郏啸寅目前已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7月6日晚,经过上海市公安局缜密侦查,并在外省市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已在苏州成功抓获制造“警察打伤杨佳生殖器”恶性谣言的犯罪嫌疑人郏啸寅。
据郏啸寅到案后交代,其在网上看到上海闸北袭警案的报道后,为扩大自身在网上的影响,故意编撰了所谓“杨佳在被闸北分局留置盘查中遭殴打,致使其生殖器受损,无法生育,故而报复杀人”的谣言,从而引发了网上的大范围传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疑问三:只有一名歹徒,为什么众多民警遭袭击?
解疑:主要有四大原因
针对众多市民很关心的:为何一名持刀歹徒闯入办公大楼,能造成如此重大的民警伤亡,为何毫无防备,原因何在?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影解释称,原因有四个方面。第一、凶手精心预谋,并携带利器,而民警在不同地点、毫无防备、且赤手空拳。杨佳所持的凶器是一把长十几厘米的单刃剔骨刀,非常锋利,并且随身还有催泪喷雾剂、防尘面具、榔头、登山杖、橡胶手套、打火机、汽油等物品。反观遇害民警,在案发时或在埋头工作、或在等电梯、或在楼道中经过,当时分散在不同的地点,又是赤手空拳、毫无准备、面对突然袭击,措手不及。
第二,案发地大楼的布局也是原因之一,该大楼有3处出入口,呈插花分布,楼内有闸北区多个部门办公,包括信访、身份证拍照、受理,治安受理等,各部门办公场所楼梯、过道狭窄,死角多,拐角多,在办公区域之间出入没有门禁等物防、技防、人防设施,为犯罪分子隐蔽提供了便利。
第三,这栋楼既是行政办公楼,又是便民服务窗口。大楼的第一、二层属于综合接待受理窗口,该区域与其他楼层之间没有采取物防、技防等分隔措施。既方便了群众快速地到各接待窗口办理事务,同时,也容易使犯罪嫌疑人流窜且隐蔽作案,不易被发现。
第四,凶手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经检验,遇害民警均系失血性休克死亡。受伤部位大都在颈部、胸部、胸腹部等要害部位,凶手用该锋利刀具一次戳刺造成的创口,就在8.5~28厘米之间,创道深及内脏,手段极其凶残,完全不计后果。
疑问四:杨佳精神是否正常?
解疑:杨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杨佳,男,1980年8月27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中专文化程度,未婚,无正当职业。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杨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