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年强奸邻家6岁幼女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7-08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李朝涛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王谦和) 酒后乱性,一14岁的少年居然将邻居6岁的女孩强奸,并砍伤受害者。记者昨日从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获悉,这名少年因涉嫌强奸罪被提起公诉,将不公开审理。
检察院查明:今年3月14日晚上9时,湖南邵东县人申某在外喝酒回到广铁物流中心院子,看到6岁的蔡某某正在玩耍,顿起邪念,见周围没有其他人,便将蔡某某拖到自己的房间,锁好门后,欲强奸蔡某某,遭到反抗后,申某用菜刀砍了蔡某某的手几下,蔡再不敢抗拒,申某随即将这名6岁女孩强奸了。
次日上午,申某被广铁公安抓获,随后移交广铁检察院审查起诉。记者了解到,一般情况,只有满16周岁的人犯罪,才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法律同时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8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或人身安全的罪行,必须要负刑事责任。但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法律规定应当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