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利诱在校中学生抢劫杀人围攻村委会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7-10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李朝涛

去年8月13日,“黑龙会”黑社会案首次庭审就引起外界高度关注。(资料图片)时报记者 萧嘉宁 摄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董琦 通讯员 穗法宣) 昨日,冯志希等14人的“黑社会案”(详见本报去年8月14日报道)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部分被告人被追诉强迫交易罪。据悉,该团伙控制利诱白云区内某些中学的在校学生参加“黑社会”,并导致3人死亡,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该14人的团伙是2007年中央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掉的团伙。据指控,该团伙控制利诱白云区内某些中学的在校学生参加“黑社会”,还抢劫杀人、敲诈勒索、围攻村委会、强收保护费,导致3人死亡,并拥有6支手枪和70发子弹。

  公安机关在该组织成立一年后,打掉该团伙。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可能存在漏罪,先后两次向法院提出补充侦查建议。

  经法院同意后,检察机关经补充侦查,向法院提出了补充起诉书,指控冯志希等其中12名被告人还犯有强迫交易罪,请求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该团伙在广州中院第二次受审。

  据补充指控,2005年11月,冯志希、冯志钊等人想强行占有白云区竹料大纲领村的建筑工程,以此获取非法高额利润。他们不满竹料大纲领村村委将村建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遂纠集团伙成员和部分社会闲杂人员围攻大纲领村村委,采取恐吓、威胁的方式强迫村委将该村所有建筑工程取消招标,指定由冯志希、冯志钊二人承建。

  此后,该团伙先后承建了竹料大纲领村大纲领路路基砌石工程、大纲领路排水工程,共收取大纲领村村委人民币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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