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分析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7-10 来源: 信息时报
某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张三,今年6月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时为非从业人员,后因被高校录取应当作为在校学生进行参保,应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广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根据个人申请办理时的个人身份进行认定,若本年度内个人身份发生变更引起缴费标注不同,则本年度内不再重新进行核定,待下年度按照新的缴费标准再进行缴费。
参保人张三,办理时个人身份为非从业人员,应按照个人480元/人·年的缴费标准缴纳本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后虽个人身份变更为在校学生,其本年度的缴费标准不变,自下年度(09年7月1日~10年6月30日)按新的个人身份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用,个人缴纳80元/人·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