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匪停车场设伏劫事主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7-11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李朝涛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知道一事主经常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后,一伙抢匪经过多次踩点,在广州一德路国际玩具城地下停车场,用棒球棍砸晕车主,抢走其身上的49万元现金。昨日上午,广州中院对该团伙进行宣判,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到无期徒刑不等。

  据悉,以卢景开为首的该抢劫团伙均是福建省永定县人。2007年7月间,卢景开在得知事主刘某经常携带大量现金后,便数次跟踪刘,了解其行踪并确定作案地点后,纠合江晓阳、卢德源、赖庆寿、卢抚龙等4人密谋抢劫。

  7月23日下午5时许,卢景开等5人来到一德路国际玩具城地下停车场。在看到刘某进停车场取车时,卢景开便通知在负二层望风的卢抚龙,由他通知在负三层等候的江晓阳、卢德源、赖庆寿做准备。当刘某走到负三层楼梯口时,卢德源、赖庆寿即上前分别箍住刘某的脖子及抱脚,江晓阳则用事先准备好的棒球棍将刘某打昏在地,抢去其装有现金人民币49万元及身份证、存折等物的黑色帆布袋一个,然后逃离现场。后在卢景开的主持下,5人将赃款进行瓜分。

  此外,在2007年2月10日19时许,卢景开还伙同另外一名男子(已判刑)在海珠区细岗东四街2号楼二楼楼梯间作案,抢走事主15万多元现金和手机等物。

  广州中院经审理后,以抢劫罪判处卢景开无期徒刑,其余4人分获11年到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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