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万元的车位贵得有道理?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7-18 来源: 信息时报

  一个车位75万元?这不是天方夜谭。据《南方日报》昨日报道,作为号称“中国十大超级豪宅”之一的广州金海湾推出的车位便攀上了这一高价。有业主抱怨无法接受,但开发商称车位贵得有道理,物价部门则称这是市场定价,不好介入。

  75万元是什么概念?如果是在广州郊外,基本可以买个上百平方的豪宅。但在现实中,住不起如此价位房子的市民,无疑比广州的车辆要多得多;然对于车辆们来说,它们绝大多数都已经拥有自己的住房(车位)了。车主们对自己的小车,基本都非常疼爱,在车位如此紧张的情势下,75万元的天价车位,应当是不愁寻不到买家的。

  不要以为这一价位不合理,既然在这个世界上,有人愿意花几万元买空姐的原味内裤,有人愿意花55万元买一颗荔枝,就必然有人愿意花75万元买一个车位——相比较而言,哪一个更超值,答案不言自明。

  现代社会,富人如云。地产大佬任志强说,房子是为富人造的,穷人就不要抱怨了。这个观点的意思实际就是:是富人抬高了房价,因为定再高的价位,都有人来买,我为什么就不卖高一些呢?同理,如果55万元的荔枝有人愿意买,我为什么要定价55元?75万元的车位有人买,我为什么要定15万?

  以上分析,遵循的是市场逻辑。我相信,物价部门是认可的,因为物价部门对天价车位的表态就已经接近这些分析了:车位的售价同楼房售价一样,是随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好了,既然物价部门控制不了楼盘价格,车位价格只能任它去了。

  老实说,我一直不太清楚物价部门主要是管什么的。有些商品涨价是市场行为,物价部门不便介入;有些政府指导的商品价格涨价,物价部门又认为应尊重听证的结果。价格法说: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行为,是违法的。较起真来,那75万元的车位定价并非没有相关嫌疑。开发商“贵得有道理”的依据,就是将车位稍微改造了一下,增加了一点面积,抬高了等级,便将身价陡然升至其他车位的几倍。这样一来,物权法的精神也将被违背——物权法规定小区车位应优先卖给业主,但开发商将车位卖这么高价钱,显然是没有“优先”诚意的。

  开发商永远都有空子可钻,遗憾的是,有关部门永远都没有拿出对策。虽然那天价车位到头来也可能会由开发商制造一个虚拟买家“买”走,但如此炒卖车位的风气是非常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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