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花光了我的钱,我该怎么追回损失?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7-23 来源: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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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我丢了一台价值4500元的电脑和6000元现金。报了案后,小偷被抓到了,案也结了。但我却没有挽回一分钱的损失。

  那段时间,我接连几天去公安局要求向小偷追讨丢失财物。但公安局民警告诉我小偷把我的电脑卖了,他们找不到那个买主;而且赃款也被小偷花光了。我不懂法,所以当时也就没再追究下去,之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请问,是不是赃物、赃款被小偷挥霍掉了以后,失主就没有办法追回损失了?我当时除了到公安局报案,是不是还应该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这样才能追回损失?现在我有什么办法挽回自己的损失?小林

  律师解答:你说的情况比较普遍。在抢劫和盗窃案中,如果罪犯被抓获,而且警方在现场缴回赃款、赃物,除非这些赃款、赃物要作为证物用于法庭之上,否则公安机关都要将它们退还给受害者。

  但如果赃款、赃物找不到了,你要追回自己的损失,就只能通过对罪犯提起民事诉讼。

  至于最终你能否成功追回损失,还要看该名罪犯是否有财产偿还你的损失。而你提起民事诉讼的具体做法,就是到罪犯服刑地所在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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