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重点区域允许走鬼摆卖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7-23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朱小勇

在广州老城区,乱摆卖的走鬼随处可见。(资料图片)。

  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走鬼摆档或有生存空间。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给市人大代表的答复中获悉,针对走鬼乱摆卖等六乱行为,将坚持“重要路段和重点地区严禁、次主干严控和内街巷规范管理”的分类管理原则。市城管支队执法处负责人解释,只要不在重点地区和路段,少部分摆卖允许存在。

  市人大代表:

  城市管理不应搞一刀切

  建议区域分类管理商贩

  市人大代表卢启明提出,小商贩的存在的确给市容管理造成很大的难题,但一概扫地出门决非上策。城市管理应兼顾秩序与生存原则,不能为了追求城市的洁净、整齐、文明,就一刀切地把所有看不惯的东西都赶出城外。强制性的执法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城市管理,建议进行区域分类管理,对一些区域限制小商贩,而有些区域则限制性开放。

  卢启明建议,政府对小商贩的管理可采取“协调各方、综合管理、疏堵结合”的原则。“小商贩在街边摆摊必须申领政府的执照。申请执照简单,只要向政府出示身份证即可。程序也要简单,批准过程不要超过一个星期。摊贩们凭此执照,需要在哪里摆摊,再向当地的市政管理部门申请。当然,当地市政管理部门应该有哪里可以摆、什么时间可以摆的明细规定。他们只需根据自己申请的执照支付相应的税(比固定商店少),进入集贸市场时再交10元左右的‘入门费’即可。”

  针对流动性商贩,卢启明还建议可向市政府申请“特殊执照”,持这种执照售卖的商品,只能是申请书上写明的特定商品,而且每一位商贩流动的街道只规定几条,不能逾越。

  有关部门:

  分区分时分路引导摆卖

  在闲置地块设摆卖专区

  有关部门在答复中表示,无证小商贩乱摆卖存在很多问题,除了影响市容卫生和交通安全外,夜间烧烤还产生噪音和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据介绍,流动商贩在经营过程中,不办理相关经营许可手续,不需要租用场地,不需要办理各种证照,不用交纳各种税费,其综合经营成本低。据了解,有的无证烧烤档一天能净赚上千元,利润相当可观,这同时也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有关部门还透露,目前,有些流动商贩以及形成团伙式的经营模式,部分还有涉黑(社会、团伙)性质,容易引发治安案件。

  据了解,有关部门正在进行分区域、分时段、分路段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点入场入市、合法经营的试点工作,并会同市、区各部门开展利用不影响市容、卫生、交通、治安等方面的闲置地块,引导小商贩入内经营的试点工作,同时,还将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解决乱摆卖的下岗、失业人员工作出路、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

  另据了解,要实现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现象的长效管理,用强有力的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城管执法的顺利进行尤其重要。对此,市人大常委会起草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目前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正处在二审阶段。

  禁止摆卖的重要区域和路段

  重点区域:机场、火车站、政府机关等周边路段

  重点路段:跨区的主干道等

  城管

  非重要区域和

  路段允许摆卖

  针对走鬼乱摆卖等六乱行为,有关部门表示,将坚持“重要路段和重点地区严禁、次主干严控和内街巷规范管理”的分类管理原则。即全市重要路段和重点地区周边视线范围每天6时至次日凌晨2时(20小时)内无“六乱”现象发生;次主干道两侧视线范围每天早上7时至23时(16小时)内的“六乱”现象得到控制;内街内巷和社区内的“六乱”现象得到有序管理,无违法乱摆乱卖和无证烧烤聚集点。

  市城管支队行政执法处副处长郭敬曦解释说:“在机场、火车站等窗口地区以及东风路等重点路段,是不允许乱摆卖等行为出现的,一旦发现就驱赶或者没收;而在区内等次主干道,是进行控制性的管理,只要不聚集,一单两单摆卖可允许存在;而对于老城区和内街巷的摆卖行为,如果的确是便民的,只要在卫生等方面不出问题,实行就地规范管理,允许经营。”

  摆卖分类管理原则

  1:全市重要路段和重点地区周边视线范围每天6时至次日凌晨2时内无“六乱”现象发生;

  2:次主干道两侧视线范围每天7时至23时内的“六乱”现象得到控制;

  3:内街内巷和社区内无违法乱摆乱卖和无证烧烤聚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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