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上调物业管理费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7-24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赵安然

不少小区物业管理收费超过政府最高限价,成为市民的投诉热点。(资料图片) 时报记者 巢晓 摄

  时报讯 (记者 赵安然 通讯员 蓝岚)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局长接访活动中获悉,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和服务问题仍是市民咨询和投诉的热点,此类案件占12358价格热线投诉案件总数的20%。在物价上涨的大环境下,伴随着市内高档楼盘日益增多,“经过调研,不排除会上调物业管理费的政府指导价标准。”市物价局局长罗家祥透露。

  物管收费的投诉占物价投诉两成

  业主:不爽收费标准超过政府最高限价

  答复:不排除上调物管收费政府指导价

  世纪绿洲业主潘女士昨日一早便来到了市物价局,投诉小区物管违规收费。据了解,2006年1月收楼时潘女士与物管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按照3元/平方米·户的标准缴费,不过一直以来物管公司“优惠”业主收2.5元/平方米·户。“说是优惠,其实管理水平一直在下降,质价不符叫我们怎么心甘情愿交‘贵钱’?”

  据悉,世纪绿洲的物管收费标准并没有报批,而且物管方“两易其主”,协议上的管理方是广东利华物业管理公司,收费的却变成利海物业管理公司,最近又变成利海酒店。“业主有不满都不知找哪个公司投诉”,潘女士说,多户业主因不满收费标准拒交费,却被物业公司以违约为由告上法庭。

  此外,东湖御苑业主代表昨日就物管收费问题第三次到物价局反映,在业主、物价部门举行多次座谈会后,物管收费仍没有调整,目前2.5元/平方米·户的标准仍超出政府最高限价。

  罗家祥强调,物管收费目前执行政府指导价,电梯洋房最高限价1.96元/平方米·户,确实因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需超过最高限价收费的,须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才执行。昨日下午,物价局派出调查组赴世纪绿洲和东湖御苑调查,若证实私自征收“超标”管理费属于违规收费行为和“质价不符”属实,会勒令物管公司把多收款项退还给业主。

  据市物价局12358投诉中心统计,小区的物业管理收费投诉案件占总投诉案件的20%,比例偏高。罗家祥解释,物价水平提高了,高档楼盘也日渐增多,部分小区的管理成本和水平确实提高了,上调收费标准可以理解,“比起其他大城市,广州的管理费标准偏低,物价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适当的价格标准。不排除上调物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水平。

  自有车位管理费产生矛盾渐增多

  业主:从每月收费36元直接涨至120元

  答复:自有车位管理费或定执行指导价

  家住广州大桥脚汇美南苑的教师阚先生昨日到物价局反映物管公司从2006年2月起上调业主自有车位的管理费,双方争持至今问题仍未解决。

  据了解,该小区停车场有142个车位,其中21个被业主购买,物业公司代为管理,原来每月收取36元管理费,从2006年开始上调为120元/月。而小区周边几个楼盘的车位管理费则在100元/月左右。

  对此,市物价局价格处处长张奇德表示,自有车位征收管理费现象并不普遍,物价部门也没有明确的政策,一直以来都是由业主和物管根据收支平衡自主协调定出价格,收费标准也不强行要求报物价局审批。“但我们发现,这类收费矛盾日渐增多,下一步会考虑是否将自有车位的管理收费列入政府指导价管理。”他说,物价部门正在进行有关调研工作。但他同时指出,出于广州停车位紧张、停车周转率不高的现状,不主张业主购买固定车位。

  另据悉,自7月1日广州市停车场收费调整后,市民反应平静,12358投诉中心没有接到违规收费的投诉。

  “绝大部分车主都能接受新的价格标准。”张奇德强调,一、二类地区的路内停车场收费上调了,但夜间停车收费和三类地区收费比原标准低,同时商场等配套停车场的收费更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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