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穗按流动人口管理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7-25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熊佳焰
时报讯 (记者 熊佳焰 通讯员 陈伟秋) 近年,来穗外国人日趋增多,《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所有老外来广州,都将纳入流动人口管理范畴。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召开的《规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长张广宁已签署政府10号令颁布该《规定》,并将于今年8月18日起正式实施,成为广州一部流动人员管理的综合性规章。据悉,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达466.19万,外来工子女占到全市在校生三成,流动人口凭暂住证可享9大便利服务。
流动人口达466.19万
据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南先介绍,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员已达466.19万人。“广州流动人口的增长已基本处于顶峰,在量上不会有大变化,但人员结构会有变”,赵表示,目前广州实行产业转移,在越秀、天河等中心城区的低素质抵技能流动人口正以每年下降10%左右的速度往外转出,且以往一过完年就背铺盖盲目来穗找工的现象已极少出现,许多外来人员找工开始理性。
“广州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不断加快,需要的是较高素质的流动人员,文化低、技能差的人进入广州肯定是没有前途的”,他称,广州不会对来穗创业就业的外来人口设限,但随着目前全市有选择地发展节能、环保、高技术产业,流动人口也会跟着产业升级和优化的步调转移,“比如现在大力发展IT业,要是没相关技能,就呆不住,若是优秀高素质人才,就能入籍广州,这种柔性的设限条件比硬性条件更为合理。”
外来工子女占在校生三成
据市流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立之介绍,目前在穗外来子女也一直持续增长,从2002年的12万人一涨而为2007年的32万人。目前,流动人口子女在广州接受义务教育的有43.025万人,外来学生占广州在校生总数30%。
据悉,目前暂住证的有效期有3个月、6个月、1年、2年四种,赵认为,这些登记时间不够长,未来各省市流动人员的暂住登记资料完善后,将会在彼此之间实行并轨联网与信息共享,届时将可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长期流动信息。流动人口凭暂住证可享9大便利服务。
流动人员持暂住证可享9方面便利服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法律援助
申报科技成果
享受计划生育
婚前保健
孕期保健服务
参加社会保险
使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子女享受免疫和儿童保健服务
《规定》实现三个“首次”
一是首次在政府规章中明确,要把散居外国人纳入流动人员管理服务范畴,规定其经商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租房必须进行登记、就业必须持证(就业许可证)上岗;
二是首次用政府规章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各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流动人员的发展现状和需求,且流动人员管理和服务所需经费,也将纳入正常财政预算;
三是首次明确了用人单位负有做好内部流动人员日常管理服务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