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动态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7-29 来源: 信息时报
一怒撕证据 被拘15天
时报讯(记者李朝涛 通讯员 钟盛)兴宁一男子王某在广东兴宁法院行政庭查看案件证据材料时,因情绪激动,撕毁证据材料三页,法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7月18日,王某在查阅其诉兴宁市公安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的案宗时,认为公安局提交了假证据,于是一怒将证据材料撕毁了三页。
案件证据材料是法院定案的重要依据,而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妨碍行政诉讼,兴宁法院依法对其处予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大胆毛贼派出所门前撬锁偷车
时报讯(记者李朝涛 通讯员王潇凝)日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宗机动车盗窃案,大胆车贼竟在派出所门前撬锁偷车,最终人赃并获,并被以盗窃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08年3月19日,江门新会人曾某接到一个绰号叫“大侠”的男子(另案处理)电话,说看中了一辆农用运输车,这辆车正停放在新会区司前镇派出所对面空地上。两人于是分好工,相约一起去盗车。
偷车派出所门前“死火”
当日凌晨4时许,曾某和“大侠”相约来到派出所对面空地,确认没有“动静”后,“大侠”拿出工具将车门撬开。车启动时,车主发现有人盗车,并立即报警。
正当曾某自以为得手时,该车却在派出所门口对出的路段失灵了。“大侠”见势不妙立即逃走。被丢下的曾某,被警方人赃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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