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三万变成三四十万 送礼欲罢不能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8-03 来源: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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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湘涟公司仓库前的毛石坚(左)和周迪凡(右,周迪轩的亲弟弟)。 |
“报复太明显了,很多故意找别扭的。而且,我们去找他们,他们都把我们当瘟神,避而不见。他们现在确实不收我们红包礼金了,但是事情也难办了。”
——举报人周迪凡
“如今办事就是要送礼的,周迪轩、陈爱民出来后会和你们算总账的。”
——涟源市某局局长
毛石坚原来在荷塘镇有一个小门市部,兼营一些烟花零售。2004年11月时,涟源市只有日杂公司拥有烟花鞭炮经营许可权。由于本镇烟花批发点给的价只有3%利润,而隔壁镇则有10%,毛石坚到隔壁镇进了3000多元的货,但被警方扣押。
3000多元烟花被扣农民首次送礼
刚好周迪凡在毛家做客,周迪凡的哥哥周迪轩是司法局干部,他委托哥哥找公安局领导,送礼后货要了回来。
经此一役,毛石坚确定了一个新目标——获得一个不受日杂公司限制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恰好这一年,烟花爆竹转由安监局管理,可开始办销售证。周迪轩首先对毛石坚说:你准备两三万,我可以帮你把批发部批下来。周的条件是:不入股,担任这个批发部法律顾问,一年2.4万元法律顾问费。
2005年2月1日,周迪轩将钱分装入5个红包,一个5000元,送涟源市安监局的一名局长5000元;一个4000元,送安监局的一股长;还有3个2000元给周迪凡和毛石坚不知道姓名的干部。
办烟花爆竹销售证1个月仅4天没送礼
从这一天开始,送礼不断。从事后纪录来看,基本上每一天都有送礼,其中一个月只有4天没有送礼纪录。仅仅是两人提供给记者的日记上,就至少有105次送礼纪录。
刚开始计划两三万元就能办下证来,后来变成要五六万元,最后变成三四十万元。毛石坚说,当时他和周迪凡都是欲罢不能。
为方便今后计算,他们拿出一个本子,周迪凡出的钱由毛石坚签字认可,毛石坚出的钱由周迪凡签字认可,而记账者则是中间人周迪轩。另外,周迪凡和毛石坚都各自记了一本花费账,以做将来计算合伙投资的运营成本。
由此,一本空前详实的“送礼日记”形成了。
2005年3月15日,烟花爆竹批发部的经营许可证办了下来,3月18日,营业执照也办了下来。
此时,毛石坚送礼日记上的花费已经达到19万元,而周迪凡也接近8万元。
批发部法人代表为周迪凡,股东三人:周迪凡和毛石坚各占37.5%股份,而周迪轩妻子陈爱民则以监事的名义占有25%股份。
批发部升级注册公司被司法干部把持
注册成为一个公司成为新的目标,新的一轮送礼又开始了。
2005年4月28日,批发部升级注册成为湘涟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拥有涟源市仅有的两个经营许可证之一。毛石坚送礼达41万元,周迪凡超10万元,两人为此投入52万元。这些钱大多来自各自亲戚。
请客送礼效果显著:根据涟源市工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湘涟公司成立日期是2005年4月28日,但是,在娄底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湘涟公司《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上,却注明2005年3月16日核发,也就是说,公司尚未成立,就已经得到了安监部门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最重要的变化在于新公司登记的股权结构:注册资金80万元,其中陈爱民28万元,周迪凡26万元,毛石坚26万元。陈爱民成了董事长。周迪凡失去了法人代表的位置。
毛石坚和周迪凡向周迪轩表达了不满:钱都是我们俩出的,陈爱民只是空股,怎么反而成了大股东,进而当了董事长,控制了公司?“但是周迪轩说陈爱民股金必须比我俩多两万,否则这个公司我俩就别想要了。”周迪凡说,虽然自己是周迪轩亲弟弟,但周迪轩也毫不客气,“一天赚一万元也是正常的,利润空间巨大,他就变了。”
周迪凡认为,他和毛石坚之所以受制于周迪轩,是因为他俩是农民,没什么官场熟人,而每次请客送礼都是周迪轩出面。因此,虽然花的钱是他俩的,但关系都变成了周迪轩的关系。
周迪轩夫妇彻底把持了湘涟公司。
使计承包骗钱财不到一月夺回5年经营权
在送礼日记曝光之后,警方委托娄底市世纪龙司法鉴定所对该公司进行了司法鉴定,2008年3月19日,其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上说:“陈爱民担任法人代表,其夫周迪轩担任法律顾问并深入插手公司经营,其女周鸿名义上担任公司会计,实际是陈爱民履行会计职能,水平低下错漏百出,形成了一个把持公司经营及财务的一股独大的局面。”周迪轩以前在司法局工作,而陈爱民在文化局工作,夫妇俩对烟花爆竹行业以及企业经营都缺乏经验,经营陷入混乱和困顿。此时,在周迪轩的游说下,周建明进入“圈套”。周迪轩原来在周建明所在的茅塘镇任过团委书记。周建明曾经营过一个乡镇小企业,在茅塘镇开了3个门面,同时经营一家幼儿园。2006年5月,周建明凑了30万元入股成“董秘”;2006年12月,他与陈爱民签订合同,承包5年经营权,交了30万元押金。
但是,这个合同实际执行不到一个月。“我真正承包期也就十几天,这些天都赢利。”周建明首先需要的是一张运输许可证,但去公安局办烟花爆竹运输证十几次都办不下来——陈爱民卡住了公章且打了反招呼。
周建明找到了上一级的娄底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碰见一刘姓支队长,得到回复:合法承包就可办运输手续,不要花什么费用,更不要送礼。这名支队长还专门为他们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试图解决问题。但陈爱民、周迪轩拒不参加,也不提供公章,运输手续仍没办成。
2007年2月7日,琏源市公安局宣布将周建明拘留10天,原因就是“非法运输”。周迪轩夫妇重新拿走了经营权。
召集稽查人员枪指承包人留下票据袋
周建明承包后共计22.8万元交给周迪轩送礼。在短暂的承包期里,周建明陆续投入了200余万元,负债累累。
2007年6月12日、13日,陈爱民和周迪轩多次打电话给周建明,要他务必带上入股收据和周迪轩给他出具的收据,于6月14日早上8点到他家开股东大会,算清承包期间的账目。
这是个骗局,其他股东一个没来,只有周迪轩召集的5个烟花爆竹稽查人员站在门外。为了强迫周建明留下票据袋,周迪轩用枪口顶在周建明太阳穴上:“你不听话,搞掉你的命!”
“逃命要紧,我也不敢要那袋子了。我跑到楼下,还听到周迪轩在喊:‘三伢子,那个把戏如果到下面闹事,就给我打死!’”这一天后,周建明彻底离开湘涟公司。
“送礼日记”曝光后,办案人员从周迪轩家搜出手枪,并找到部分票据。在办案人员面前,周迪轩和周建明重演了当时枪逼周建明的现场姿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