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光灯脱落引发工厂大火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8-18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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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日,海珠区一家印刷厂起火,据称,可能是机件过热引起的。 (资料图片) 时报记者 黄立科 实习生 朱德文 摄 |
□本专题撰文 时报记者 刘妍 通讯员 张庆文 严青
生产线机器轰鸣,厂房过于嘈杂,加班的工人们未能及时得到火警讯息逃离现场,大火造成16人死亡、18人受伤。经火调专家分析后定性,起火原因为日光灯脱落,镇流器产生的热量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火灾。
厂房内消防设施严重缺乏
据介绍,1999年6月12日,广东省深圳市智茂电器制品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4450平方米,造成16人死亡、18人受伤,烧损4层厂房一栋,烧毁电风扇半成品、原材料及机械设施一批,直接财产损失230多万元。
智茂电器制品厂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上星村上星南路46号第三工业区,该厂房为四层砖混结构,占地面积为1007.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450平方米。南面隔一个5.6米宽与围墙形成的夹道临上星南路,北面隔13.3米为真辉灯饰厂,通道上两厂各搭建铁皮棚临时仓库3.9米,西面10米处为佳利五金厂,东面13.1米处为该厂的办公楼。厂房一、二层为仓库,分别存放纸皮、电风扇塑胶、原材料和成品等货物,三、四层为车间。厂房南、西两面一层中部开的大门上的卷闸门常年关闭,各层所有员工只能走东端楼梯穿过仓库通过东大门至室外。
该厂消防设施严重缺乏,无室内消火栓系统,只配备了手提式灭火器,工业区室外消火栓也只有2个。起火时有166名员工正在厂房内上班。
镇流器产生热量引燃可燃物
据了解,1999年6月12日17时10分左右,正在一层仓库内上班的仓管员彭某某等4人,跑到对面的办公楼前大叫着火了,并要他们报警。由于生产线的轰鸣声,二至四层仍在加班的工人们未能及时听到起火的呼喊,等知道详情时,大量有毒烟气顺着打穿楼板的传送带通道、货梯井和两端楼梯向二至四层扑来。除了7名员工撬开通往天台的铁栅栏门上到楼顶外,其余大部分员工被困在里面。
17时23分,深圳宝安区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先后调派了15辆消防车前往火场扑救,大火于下午6时30分被扑灭。
这起火灾过火面积4450平方米,造成16人死亡、18人受伤,烧损4层厂房一栋,烧毁电风扇半成品、原材料及机械设施一批,直接财产损失230多万元。据调查火灾原因是日光灯脱落,镇流器产生的热量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火灾。
四大教训
1.政府有关部门,尤其是基层的镇、村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足,没有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2.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智茂电器制品厂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批,擅自进行二次装修并改变建筑结构。建厂以来,厂里一直没有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没有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没有配备消防专(兼)职管理干部,对员工未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仓库与生产车间在同一栋厂房内,存放大量可燃物及燃烧后产生有毒烟气的塑胶制品,库房与通往楼上的楼梯通道之间未设防火隔离,一层原料仓库内各种可燃物品堆放过高过密,防火通道堵塞,火灾发生时无人组织指挥职工疏散。
3.镇、村一级安全管理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
镇、村一级安全管理部门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不落实,安全监督不到位。由于机构、编制问题,镇、村两级消防以及安全生产的监督,均由镇政府综治(防火)办实施,其法律地位不明确,除业务素质难以保证外,也缺乏必要的法律手段,导致执法力度不够。
4.部分员工消防安全素质低,自防自救能力差。
火灾主要责任胡某某、曾某某、何某某等相关责任人受到了相应的刑事、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