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联合制裁”欠薪企业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8-21 来源: 信息时报

  银行:人民银行和建设、工商、外经贸等部门应当跟据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守法信息,予以相应的处理。人民银行记入征信档案;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则应把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情况作为审办信贷业务和要求提前还贷的重要依据。

  建设部门:对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省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予以公布,限制其资质审核升级,停止项目的招投标。

  工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有关信息纳入经营诚信档案,并作为审查认定著名商标、评选守信企业的条件之一。

  外经贸部门:外经贸主管部门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情况作为对外加工贸易审批条件之一。对于违法企业,限制其产品出口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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