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功夫“消失”27万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9-03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杨正飞
时报讯(记者 杨正飞 通讯员 王创辉) 胡某吃饭期间和老板交换名片,随手将钱包放进西装口袋置于椅子上后上了趟厕所,饭后去看车时发现钱包被盗,随后在挂失借记卡时被告知卡里的27万多元被他人在7家珠宝店消费近27万元。案发后,胡某报了警,但案件一直未能侦破。于是,胡某将其中一家珠宝店——东莞市某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在吃饭时将钱包所在地方暴露给他人,并且钱包在一定的时间内脱离了他的视线和控制范围,而胡某将其出生年月日设置为银行卡的密码,同时又将银行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导致盗卡人轻易套取到卡的密码,并且胡某是在刷卡消费完成后才办理挂失,没有尽到及时报案、报失的责任,对自己的财产可能遭受损失持放任态度,因此,东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定,胡某应承担80%责任,珠宝店承担20%责任。
珠宝公司不服判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昨日记者获悉,东莞中院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