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增加统计水、电等能源消耗不配合最高罚5万元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9-03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赵安然
时报讯(记者 赵安然 通讯员 黄燕玲)广州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将于9月中旬在全市铺开,届时两万多名普查人员将对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单位和个体户进行调查核实,违反普查规定将被作最高罚款五万元的处理。
普查对象主要是在中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广州市经济普查办公室(下简称“市经普办”)强调,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数据,将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分别处以5万元以下和1万元以下罚款。
市经普办主任朱中华介绍,本次普查内容除了原来基本的企业资料外,特别增加了水、电等能源消耗的统计,还增加了企业的电子信息化统计。朱中华表示,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实施任何处罚的依据,商业资料保证不会外流、不对外出售。
要准备的东西
企业单位:准备好财务报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
个体经营户:准备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