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一天交租 业主就换锁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9-10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张灵

档主卢小姐说,只是晚了一两天交租,业主就换了锁,并贴上“招租启事”。时报记者 萧嘉宁 摄

  时报讯 (记者 张灵) 昨日早上,解放南路玉带濠的永濠商场内4个鞋档,被人强行关门换锁,且贴出了“招租启事”。档主们称,自己只是迟了一天交租,就被业主“逼迁”。而合同上写明逾期5天不缴租,业主才有权终止合同。但记者联系档主采访时,其手机一直关机。

  开档却见档口竟“招租”

  李先生今年5月在解放南路玉带濠的永濠商场租了一个档口卖鞋,租期3年,交了7万元进场费和1.4万元的押金,以及3000元装修费。当时和老板签订合同规定,“每月5号前交租金,每逾一日将按租金的5%收取滞纳金,逾期5天不缴则按照违反合同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我上个月7号才交租,我姐姐的档口15号才交,老板也没说什么的。”李先生说,但是这个月4号,老板就打电话通知交租,当5号去收租时,李先生表示当时不在档口,隔两三天才能交租。另外3家档口的卢小姐、香港生意人李先生也都表示隔一天会交租的。

  “他(老板)6号早上竟然带了2个人,将我们正在营业的B3、B4档口门拉下来,并通知我们收走贵重物品。”卢小姐说,当他们赶到档口才发现,卷帘门的锁已经换了,档口还贴上了“招租启事”,并留有老板的电话。8号,老板又换了A3、A4档口的锁。同样贴上招租启事。 

  档主怀疑业主想转租

  卢小姐不解地说,迟一两天交租,在往常都是可以的,为何老板这次催租后,立刻采取强硬做法,火急急地封了档口? 他们询问老板时,对方也不能给出任何解释。

  “我们询问过律师了,按照合同来说迟交10天后才能终止合同,6号才交租,只能收取滞纳金。”李先生等人表示,“他想赶走我们,再转租给别人。”来自香港的商人李先生猜测。他说,4个被封的档交了近9万元钱,只经营了4个月而已。如果老板收回,他们从经济上来说,损失巨大,更不用谈这几天没开档口所造成的损失。而且从信誉上来说,做生意最怕的是被客户认为不做了,“我们赊了厂家的货款,将被蜂拥而来讨债的人围堵。以后再想赊账也难了。”李先生说,过几天就是中秋,可能到时候自己将被人追债。

  当记者拨打招租启事上的档主手机时,显示关机。

  (报料人:李先生 奖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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