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赞助费”未纳入监管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9-10 来源: 信息时报

  目前广州市的幼教机构只有公办幼儿园有统一的收费标准,收费种类及明细都有明确规定。如果有家长发现收费过高,可以向物价部门进行投诉。而捐资助学费或者说赞助费并没有纳入物价部门管理,此种费用建立在家长和学校双方自愿的原则上。

    

  ——广州市物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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