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仍亟需“同等待遇”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9-10 来源: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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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颖民认为因给民办教育的生存发展留下必要的空间。 |
30年前,改革开放的政策把广东推向了时代舞台的前沿;也就是在这30年里,广东民办教育曾一度成为全国一颗耀眼的“新星”。
然而,这颗“新星”的光芒并不持久,其发展呈现出“两头大,中间小”(民办高等教育与幼儿教育保持平稳发展,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缓慢)以及发展后劲不足的势态。对此,时报记者近日专访了广东省政府副总督学、省教育学会副会长、华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兼附属中学校长吴颖民,把脉广东民办教育发展现状及发展方向。
困局析因
同等待遇未落实民校仍为边缘角色
时报记者:广东的民办教育起步早,发展势头也一度很好,为何如今却陷入了发展困局中?
吴颖民:出现发展困局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在我看来,有两点是主要的。
首先,尽管2003年开始实施“民促法”,但在具体的政策执行过程中,“同等的法律地位”是一个很空洞、理解各异的概念,难以得到落实。民办学校的教师晋升、培训、奖励以及招生保障方面,没有享受到和公办学校同等的待遇,成为目前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在民办教育功能的认识上,尽管各级部门,包括民办教育的管理者都认识到民办教育的作用,但在实践上仍将其定位于作为公办教育补充的边缘角色。
其次是对当前民办教育发展的阶段特点认识不清、把握不准。我认为,不仅是广东的民办教育,而且整个中国民办教育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既然是初级阶段,就应包容其不完善、不完美的地方,应多扶持、多鼓励,给民办教育生存发展留下必要的空间。
当前,随着广东公办学校加大接收外来工子女入学的力度,广东民办中小学的生存发展空间在缩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但政府缺乏扶持民办中小学的有力措施。实际上,在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并提高其素质、调动民办学校出资人的办学积极性、保证民办学校生源以提高学校资源的利用率、引导民办学校办出特色形成竞争优势等方面,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还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发展建议
应纠正不到位认识明确利益分享
时报记者:那么,你怎样看待广东民办教育未来的发展方向?
吴颖民:我认为,“纠偏”、“深化”是当前必须解决的思想问题。“纠偏”是指纠正对民办教育地位、功能和价值的不到位认识;“深化”是对民办教育发展阶段特点认识的深化。不仅主管部门,还有学校本身,包括整个社会,一定要包容民办学校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缺陷和不足。
另外,要让民办教育有利益分享。有了利益分享才有民间资本不断流入到民办教育行列,壮大民办教育,形成民办教育内部的竞争,也形成与公办教育的竞争。另外,社会资金涌入到教育领域中,也将促使政府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更多地改善公办教育。
具体来说,对于民办教育的扶持,可从下面几个方面去考虑:在土地供应上,对学校建设用地给予实际的优惠支持;在收费价格上,给民办教育宽松的价格环境;在招生上,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不人为地把民办学校划分在最末批次;在户籍生入学方面,对户籍范围内学生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政府可通过教育券的方式扶持民办学校;在奖励方面,对公办与民办教育一视同仁;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消除公办与民办教育教师流动的障碍,提供平等的培训机会和平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