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老鼠电死路人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9-24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李朝涛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高静宁 通讯员 南法宣) 广州南沙区一男子在自家的甘蔗田用电防老鼠,却将途经该地的村民电死。为此该男子不仅要赔钱,还要吃人命官司。昨日上午,南沙区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07年8月初,南沙区万顷沙镇村民陈镜明因担心老鼠吃自家的甘蔗,多次在南沙区珠江管理区一区150号其承包经营的甘蔗田内,用私自铺设的裸露金属线连接一台电子灭鼠机防老鼠。同月18日19时许,村民徐某途经该甘蔗田时不慎碰触金属线触电身亡。次日8时许,陈镜明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陈镜明的家人与死者亲属订立赔偿9万元协议,在陈镜明被审理期间,其家人再次赔偿给对方5万元。
法院认为,陈某私设电网致一人死亡。鉴于其犯罪后自首,并给付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