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拾弃婴须到公安部门报案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9-24 来源: 信息时报

  9月22日,民政部等五部委就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联合下发通知。通知指出,公民捡拾弃婴的,应一律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通知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公民捡拾弃婴的,一律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门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抚养。医疗保健机构发现弃婴和弃儿,也应及时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移送福利机构,不得转送他人或私自收养。

  同时,通知还要求,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解决现存私自收养子女问题。

  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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