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不达标旧房要改造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9-24 来源: 信息时报

  时报讯  未达抗震设防烈度房屋将要接受重新改造。昨日,《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以下简称修改建议稿)提交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修改建议稿针对广州市存在大量未达抗震设防烈度、严重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这一现实情况,明确规定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针对这些旧房制定房屋更新改造规划。

  目前,广州市房屋安全问题突出,在旧城区存在大量未达抗震设防烈度、严重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针对这一现实情况,修改建议稿增加了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这些旧房制定房屋更新改造规划的规定。针对房管部门力量不够,难以监管全市房屋,修改建议稿增加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危险房屋日常监管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房屋安全义务。      

  修改建议稿还明确了房屋安全的责任主体: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权属不清晰或者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的,代管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没有代管人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

  治理危房

  只有此处房可申请安置

  主动治理危险房屋,租金按公房租金标准计收;

  由行政部门强制治理的,租金按市场租金标准计收。

  预防白蚁

  包治期限不得低于10年

  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商品房,在包治期限内发生蚁害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白蚁灭治责任;已实施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其他房屋,在白蚁预防合同约定的包治期限内发生蚁害的,原白蚁防治单位应当负责无偿灭治。白蚁预防合同的包治期限不得低于10年,包治期限自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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