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毒枭李贤欢昨判死刑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9-27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李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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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报今年2月19日对大毒枭李贤欢的报道。 |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高静宁 通讯员 穗法宣) 5年前,大毒枭叶学樑在被警察包围后服毒自杀,随后该团伙另一毒枭级人物李贤欢突然消失在警方视野中,潜藏在浙江一带,以“影视投资人”的面目出现在公众面前,实际干的却是老本行。
昨日上午,被公安部称之为“2007年第一禁毒大案”的李贤欢特大制贩毒集团(详见时报今年2月19日A10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14名被告中两首犯李贤欢、丁伟明被判死刑,另一人谭立业死刑缓期,其余被告分获1年5个月到无期徒刑不等。
2003年3月,广州市公安局毒品犯罪侦查支队破获了一个特大制贩毒团伙,头目叶学樑穷途末路中服毒自杀,团伙中另一个毒枭级人物李贤欢也人间蒸发。使警方正在搜集的证据链条突然中断,这个团伙的另一“毒枭”李贤欢人间蒸发。
2006年7月,珠三角一带突然冒出一个规模庞大的制贩毒品团伙,警方侦查发现,该团伙幕后老板就是李贤欢。蛰伏3年的李贤欢在短短5个月内就建立了4个冰毒加工厂,同时还进行洗黑钱活动。
2006年11月底,李贤欢投资的一部电视连续剧在浙江省的横店影视城开拍,侦查人员分析,李贤欢此举“一箭三雕”:利用拍电视剧作掩护秘密制毒;电视剧发行赢利之后可积蓄更多的财力;利用拍电视剧洗黑钱。
2007年1月6日,在公安部禁毒局的统一指挥下,广东警方同时对广州、从化、东莞、梅州的4个制毒工厂采取行动,浙江警方捣毁李贤欢设立在浙江东阳市横店镇的制毒工厂,同一天,李贤欢和其团伙的二号头目陈鸿生、三号头目丁伟明在浙江东阳市江北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被埋伏的特警队员擒获,在其余的大小毒贩一一落网之后,先后被移送到广州市中级法院审判。
经审理后,广州中院昨日上午作出了上述判决。据悉,判后,除了两名罪行最轻的女犯不上诉外,李贤欢等人均表示要向广东高院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