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业退出机制逐步完善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0-14 来源: 信息时报

  沪深证交所新的上市规则为创业投资(VC)和私人股权投资(PE)提供了更便捷的退出渠道。新规则将上市前一年内的股权投资锁定期从3年缩短到1年,VC、PE的退出机制将更为灵活。

  8月份资本募集案例中,有政府背景支持的创投基金有4家,涉及金额4亿多元人民币,占募集总额 1.51%;外资背景的有4家,涉及金额近40亿美元,占募集总额98.49%。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创投资本市场资本来源越来越广,人民币背景的资金所占比例也越来越大。从募集总额来看,这些资金来源有政府背景成立的引导基金、有上市公司成立的创投公司、有民间资本的参与、有券商的直投等。ChinaVenture报告称,8月中国创投市场投资案例数量有所反弹,8月共披露投资案例数量21起,环比上升50.0%;投资金额为2.83亿美元,同比增加19.8%。

  虽然创业板推出的时间表仍未明朗,但这似乎并未影响到上市公司参与创业投资的热情。前段时间,停牌长达半年的鲁信高新宣布将通过定向增发购买山东高新技术投资公司100%股权,在主业中增加创投业务;高鸿股份披露将出资2000万元参与成立主要经营创业投资业务北京海岸淘金创业投资公司。这表明上市公司对创业企业“零打碎敲”的投资局面出现变化,呈现出融入主业趋势。

  数据显示,06年通过中小板实现资本退出的创投获得了25.8倍的平均回报。上市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创业企业投资公司,既可以分享拟上市企业的上市创业利润,又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本收益水平。从实践经验来看,如果只是以参股方式“蜻蜓点水”式地介入,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并不突出;只有那些既大比例持有创业投资股权,又拥有一些准备登陆证券市场公司企业股权的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获得丰硕成果。   

  广州证券 林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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