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监所提醒切勿食用河豚鱼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0-14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吴伟亮 陈鸿宇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吴伟亮 陈鸿宇 通讯员 马仲文) 汕尾市卫生监督所近期发出食品卫生安全预警通告,提醒市民切勿食用河豚鱼及其干制品。
汕尾市地处沿海,群众素有进食河豚鱼的习惯。近段时间,许多市民认为当前不是河豚鱼卵巢发育季节,此时进食河豚是比较安全,个别市场上出现销售河豚鱼情况。汕尾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时河豚鱼毒素依然存在,只不过较之卵巢发育季节,毒性程度不同而已。由于河豚毒素稳定且毒素强大,采用盐腌、日晒、烧煮等方法都不能破坏其毒素,当前进食河豚鱼依然会出现中毒。卫生监督所提醒,河豚毒素中毒目前还没特效治疗方法,切勿食用河豚鱼及其干制品;同时,要求食品经营者不要违法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干制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