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约到期后,未续签但继续租住,可以随时退房吗?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0-17 来源: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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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2007年3月22日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期为一年。2008年3月22日租约到期后,我没有再和房东续签合同,但还是每季度按时付房租。现在我要求退房,并提前了一月告知了房东,但房东不肯退回押金,理由是虽然第二年没有续签合同,但我们还是保持租房关系,因此合同要到2009年3月才到期。

  我想问一下,我现在退房是否能拿回我的租房押金和多付的房租?

  方先生

  

  律师解答: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完全可以拿回押金和租金。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主动解除约定,但实际上继续履行合同的,正如你原来租约到期后仍继续租住并交租金的情况,应视为不定期合同。

  所谓不定期合同,只要提前告知对方,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所以,你的做法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房东无权扣留你的押金和租金。

  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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