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匿名信为何能引发“逼迁”?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0-30 来源: 信息时报

  世界艾滋病日即将来临,一条“广州防艾志愿者租房提供咨询被逼搬迁”的新闻,却给这个主题日泼了瓢冷水。据《广州日报》昨日报道,防艾志愿者刘奇和他的伙伴们最近遭遇了一场“逼迁”风波,邻居们收到一封匿名信,“揭发”其租房对同性恋者开展艾滋病预防宣传咨询工作,并称登门求助的同性恋者都是艾滋病患者。不仅邻居们侧目以对,居委会也坚决要求志愿者们限期搬离。 

  应该承认,任何一种志愿及公益行动,应当从普遍尊重、换位思考开始。道理很简单,如果每天有数十人次的同性恋者在你隔壁进出,你会是啥感受?就事论事,邻居们的忧虑自然是人之常情;而志愿者们,也不可把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当成天然可以罔顾邻居反应的权利。

  但从记者亲眼所见的“前来参加活动的人必须在志愿者陪同下进出单元楼大门,参加游戏时也不准大声喧哗”等情况来看,志愿者们对邻居的忧虑不仅有预判,而且也特意采取了一些措施。

  既然志愿者本身没啥“行差踏错”,因此,这场风波骤起的原因就变得关键起来。为何一封匿名信就能使得原本对刘奇的朋友们还算友善的邻居们态度急转直下,基层管理部门更是视如蛇蝎?

  恐惧的源头,来自这封所谓的“举报信”。这封信武断地指称“登门求助的同性恋者都是艾滋病患者”,而对于耳闻这个“猛料”的那些小区居民来说,原本内心存在的对同性恋群体的世俗偏见,就容易被放大成对艾滋病这个病症的恐惧和担忧。

  这种非理性恐惧自然是错的,但对于普通人群来说又是可以理解的。对疾病的恐惧,源于对疾病的无知,这种思维行事方式经常会出现。而我想,对于基层管理部门来说,对“防艾”工作的无知排斥和非理性义愤,却是不可理解的,自前年3月1日起就已施行的《艾滋病防治条例》,难道他们闻所未闻的?

  由此可见,这场“逼迁”风波的真命题,在于所谓的“举报信”的作者其责任能否得到追究——这个作者何以断定“登门求助的同性恋者都是艾滋病患者”?《艾滋病防治条例》已经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不可公开艾滋病感染者信息”。从个人角度来看,遭遇“逼迁”的防艾志愿者和同性恋者最有力的反击武器,就是通过法律手段,厘清这一涉嫌诽谤和违规的情况。而本来就肩负防治艾滋病这一政府职责的基层干警、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干部,他们更应该把进行“逼迁”的力量借着这一个案转向,而不是把艾滋病常识仍然封锁在无知和误解的困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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