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已签,户主拒绝卖房,要双倍退定金吗?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0-30 来源: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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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今年8月通过中介与买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于房屋为三人共同共有,但合同只有我与另一个共有人的签字,户主拒绝签字。签合同前,买家和中介都看过房产证,知道这个房子的共有人有三个。签合同签了好几个月,户主还是坚持不肯卖房。

  我想问,在这种情况下,已经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合同无效,我之前收买方的订金要不要双倍返还?

    马先生

  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共有的房屋必须在所有权人的同意下才能出售,而所有权人肯定是以业主为主。现在你和买方的买卖关系没有得到所有人的同意,这个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法律规定,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也就相当于你们没有签订过合同。因此,也不存在双倍返还的问题,你只需要把对方的定金退还就可以了。记住,双倍返还或者赔偿只有在合同违约的情况才有。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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