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涌奶事件压缩站罚20万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04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孙婷婷

  信息时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穗环宣)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潭村生活垃圾压缩站,没有相应的垃圾处理资质,却将回收来的问题奶制品进行压缩处理并将牛奶排放到石井河,被广州市环保局处以最高20万的罚款额。此外,还对荔湾区西朗垃圾压缩站违规处理液态问题奶的非法排污行为进行了查处。

  外排问题奶至少6吨以上

  据调查,位于白云区石井街的潭村生活垃圾压缩站在11月1日晚9时,将某运输公司运来的3000件每件6升共18吨回收液态问题奶进行压缩处理,处理过程中被挤压出的液态牛奶经圳头涌汇入石井河,据初步测算,外排液态问题奶至少在6吨以上。该压缩站收取了运输公司1500元的处理费。目前有关方面正在彻查问题奶来源。

  据透露,事发点废水经5公里石井河汇入珠江西航道,汇入点位于西村水厂吸水点下游约5公里处,环保专家经测算后称,由于径流稀释,石井河与西航道汇集点处地面水中三聚氰氨的浓度值将远低于食品安全浓度限值,事件对广州市饮用水安全不会构成影响。

  政府指定公司处理?

  广州市政府之前已明确,问题奶应委托有资质的广州绿由工业弃置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并会根据实际工作量的需要及时分批确定其它处置点。

  广州有1000吨日处理能力的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也有日处理能力7000吨的兴丰填埋厂,为何政府还要点名“绿由”公司处理呢?广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更好更快的处理这些垃圾,环保部门提出的建议中有三个处理渠道,环保部门并没有指定谁来做,只是提供相应有资质的机构和企业的名单。

  编者手记

  罚单背后的政策漏洞

  就这个事件而言,垃圾压缩站在没有明确自己是否有处理资质时就处理问题奶粉,理应为自己的违规操作承担责任。但是,一张罚单只是宣告了事件的处理结果,而没有探究事件发生的原因。

  跳出这个环境污染事件来讲,为什么国家早期发文敦促妥善销毁问题奶粉,还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这已经不单单是一个环境污染问题,这样的事件发生,是在拷问政府部门间分工合作的效率以及政府部门的担当能力,因为在销毁方面,是明令不许企业自行销毁的,每个环节都制定了牵头的政府部门,因此,既然问题发生了,不论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是政府部门的问题。

  从职能分工角度来讲,生产企业的问题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销毁,流通领域的问题奶,由工商部门牵头销毁。但是,部门之间的工作是需要衔接的,在此事件中,环卫部门可能未必知晓哪类物质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环卫部门就可以去咨询环保部门,或者环保部门可以直接提供建议给环卫部门。如果每个相关的部门都主动的去思考与自己相关的一些问题,而不仅仅是局限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可能这样的事件就不会发生。从积极的角度来看,所有的法律、章程等,都有一定的滞后性,这是不容否认的,该事件发生后,可以为政府部门提个醒,修订现有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增添各个环节的实施细则,以防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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