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发票中奖不能兑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04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周文

  信息时报讯(记者 周文 通讯员 何智凤 张莹)张先生“幸运”地中了本期广东省地税局“南粤金税”定额发票抽奖的三等奖2000元,喜滋滋的到地税局兑奖,却被告知中奖的发票不能兑奖。经查询,该张中奖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与购票单位不一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该发票属无效发票,按规定是不得兑奖的。

  据了解,消费者在广州市范围内娱乐、饮食和其他服务行业依法索取的《广东省广州市服务业限额发票》、《广东省广州市服务业定额发票》、《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或《广东省广州市车辆存放保管洗车及配套服务定额发票》,通过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查询电话系统(020-12366-3)和广州地税局网站(www.gzds.gov.cn)发票抽奖栏目查询确认为依法购领、使用并且符合规定填开的发票,可获得参加抽奖资格。

  市地税提醒,本期广州市地税局第三季度定额发票抽奖的中奖发票兑奖时间截止到11月12日止,广东省地税局“南粤金税”定额发票抽奖的兑奖时间为自该抽奖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最后一天如为节假日按期顺延,逾期不兑奖的将作自动放弃兑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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