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将设扶持土地流转专项资金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04 来源: 信息时报
土地流转在东莞早已不是新鲜事,自2000年开展第二次土地承包经营以来,已有35万亩耕地实现了经营权流转,主要都是通过村集体统筹和农户私下流转。
为提高土地流转后的效益,东莞市农业局表示,在鼓励农户将手中土地流转出去的同时,各镇村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土地流转机制,使土地流转后的效益实现最大化。
据了解,东莞将实施两种主要的土地流转方式。一是入股制,农民以土地入股园区企业并进行分红;二是租赁制,农民将土地出租给园区经营者,由园区经营者付给农民租金。
10月23日,东莞市对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初步提出相关政策,其中包括建立耕地规模奖励机制,设立扶持土地流转专项资金,对规模经营主体或土地发包方进行补助或奖励,引导零散耕地向专业大户、农业企业流转聚集;扶持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统一标准组织生产和提供技术指导,实行分户管理,让农民更多地参与产业化、集约化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