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宴贪杯中毒死亡亲属状告酒友索赔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04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杨正飞
周某赴宴醉酒因酒精中毒死亡,其亲属状告酒友赔偿。东莞中院审理认为周某是惟一过错方,驳回其亲属的诉讼请求。
今年2月25日,陈某在东莞市冼沙同富酒店请朋友吃饭,包括周某在内的12名客人如约赴宴,13人共饮自带白酒9斤,大家所饮酒量比较平均。晚宴结束时,陈某、莫某等人发现周某醉酒,便一同用车先将其送到周某润家中休息,打算待周某酒醒后再送其回家。同时,陈某、莫某用电话告知周某的父母和妻子。当晚约11时30分,陈某、莫某见周某无异常便离去。次日凌晨3时左右,周某润发现周某没有了呼噜声,便让女儿打120、110并通知其家人。医护人员赶到后,对周某进行了抢救,然而周某因酒精中毒,心跳、呼吸骤停,经救治无效死亡。
在庭审中,一些当晚赴宴的客人作证证明当晚无人相互劝酒,大家喝酒比较平均。而周某家人认为陈某、莫某、周某润等人没有尽到通知义务,只是在死者酒精中毒恶化后才电话通知家属,导致其错过抢救时机。
东莞中院审理认为,周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过量饮酒的后果,但他无法控制自身的行为,最终导致醉酒后发生酒精中毒死亡,其本人应承担后果。陈某、莫某、周某润对周某的死亡没有过错,因此驳回其家人的诉讼请求。
信息时报记者 杨正飞 通讯员 王创辉 施文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