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大企业明年停止合并纳税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07 来源: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前晚发布通知,宣布从2009年1月1日起,此前在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之后保持合并纳税资格的106家大型国企将停止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资格。
缓解增值税减收压力
这106家企业集团包括中石油、中石化、武钢、一汽等来自钢铁、石化、交通、文体等多个产业的龙头企业,其中多数为大型央企。在这份名单中,记者没有发现金融保险企业的身影。
所谓合并纳税,是指大型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实施盈亏相抵之后的收益缴纳所得税。大型国企合并纳税始于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企业集团经批准后,可由其100%控股成员企业选择由核心企业统一合并纳税。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税务律师刘天永表示,此举有多个目的。首先是配合即将出台的增值税转型方案的实施,缓解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约1500亿元的税收减收压力。
其次,停止合并纳税将部分缓解区域税收转移的问题,增加地方政府财力。由于合并纳税和汇总纳税等情况的存在,导致很多在中西部地区经营的企业纳税却是在北京、上海等总部所在地,相当于落后地区在财政收入上补贴发达地区。
将影响公司业绩
此次涉及的106家企业主要为央企和大型垄断国企,包括中石油、中石化等诸多能源、钢铁、航空巨头在内。对于中石油和中石化以及这个榜单内的诸多上市企业来说,合并纳税停止或意味着企业税负的增加和业绩下降。
此前上市公司武汉中百发布三季度财务报告时就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合并纳税取消,致使实际税率由上年同期的13.4%大幅上升至报告期的29.9%。此前武汉中百获得湖北市相关税务部门的同意,所有门店实行合并纳税,新开门店形成的亏损抵消了部分盈利门店的利润,而使实际税率降低。
刘天永表示,合并纳税必然会增加企业的税负,但是对于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度要看这些集团各个子公司的盈利差异和组织模式。
以中石油为例,2007年中石油的税前利润总额1920亿元,净利润1456亿元。刘天永解释说,此前两年由于石油价格大涨中石油的各个子公司应该获利情况都不错,就不存在盈亏相抵的收益。
此外,集团公司的组织模式也会影响这些公司的业绩。主要的区别在于子公司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可以采取汇总纳税的方式。如果合并纳税取消之后仍能够采取汇总纳税的模式则仍可以实现盈亏相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