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意见可发电邮反馈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12 来源: 信息时报

  该《办法》将在广州市建委网站(http://www.gzcc.gov.cn/default.aspx)上公布,市民如有意见可于12月5日前将书面建议或意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