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保障性住房还是“空中楼阁”?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12 来源: 信息时报
国务院的两个“应保尽保”,基本覆盖了包括县城在内的城市所有低收入家庭,他们的住房问题在今年底之前,都必须有个明确的交代和答案。
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收购和开发建设;促进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稳定发展(《人民日报》11月11日)。
之所以说是“再次强调”,是因为在此前的多次中央会议上及楼市政策里,“保障性住房建设”被屡屡提起,并作为应对当前经济困难、扩大有效需求的重要手段。去年,国务院就曾专门发出《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对保障性住房作了严格的规定。现在很快要到年底了,有必要对照中央要求,查一查有多少保障性住房还是“空中楼阁”。
国务院在去年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在去年年底前,所有设区的城市都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在今年年底前,所有县城也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这两个“应保尽保”,基本覆盖了包括县城在内的城市所有低收入家庭,他们的住房问题在今年底之前,都必须有个明确的交代和答案,或迁居廉租房,或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或以较低价格购买经济适用房。为城市困难群体提供保障性住房,对政府而言,不是纸上谈兵,而是刚性的规定。
只要严格执行中央的要求,落实这方面的政策并没有多大障碍。中央对解决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给出了通畅的途径:一是地方财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四是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有钱好办事,从理论上来说各地保障性住房都不应该存在任何欠账。问题是有钱是否舍得花。不少依赖“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兴建保障性住房的积极性并不高,他们深知这样的“国外经验”:廉租房供应量每增加5%,将迫使房价下跌3%~4%,很多官员显然不大愿意看到这种情况。
但住房问题,从来都不局限在经济学范畴。住房除了具有商品的一般属性以外,还是一种社会基本保障品。中央三番五次强调,各级政府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令人遗憾的是,在今年初各地人代会上,一些政府报告里鲜有保障性住房的表述。
不过,北京市今年的表现值得一提。今年该市已供限价房用地462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比2007年多100万平方米。预计年底前北京市将提供超过7万套房源。遗憾的是,北京的做法即使不是一枝独秀,也是凤毛麟角。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拉动钢铁、建材及家电家居等产业发展举足轻重,对金融业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在消费不旺、出口下降等严峻形势下,加大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最好办法。各地应按照中央要求,大力兴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双限房。如此,既能够拉动内需,又能够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