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不成,再生一计”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15 来源: 信息时报

1982年11月,任仲夷(后右一)在广州市嘉美发廊与青年个体户劳动者们座谈。(图片谢绝转载)

  (上接特02版)

  任仲夷提出,解放思想,实质是要创造性地执行中央政策,允许“变通”,而不是“变相”,他形象地比喻道:“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有些问题,按这条规定不行,就再找另一条,总之是把有利的事给办成。而在这个主张的背后,则还有任老宽阔的心胸和坚毅的担承:有问题,我来负责。

  五、上面要支持和鼓励下面解放思想。

  任仲夷在1979年1月辽宁省委常委会上说:“从党的组织方面来讲,为了提倡干部群众解放思想,还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活跃民主生活,真正实行‘三不主义’。而且要鼓励党员和群众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要表彰和提拔重用那些能够解放思想,工作做出成绩的人。对于在探索、创新过程中难免发生的缺点、错误,不要责备,而应正确引导。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广大干部和群众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去想问题、办事情。”

  他认为,只有领导上敢于承担责任,广大干部群众才敢于大胆地解放思想,放开手脚,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有缺点错误,领导勇于承担责任,是对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极性的有力保护。1982年初,中央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并严肃批评广东在这方面问题的严重性。任仲夷在传达中央精神时,赞扬广大干部和群众为国家建设和改变广东面貌做出的贡献,并诚恳主动承担责任说:凡是过去省委、省政府决定和指示过的事情,错了由省委、省政府负责,下边执行者没有责任。“缺点错误,主要在省委。”“在省委里,又主要应当由我对这些问题负责。”他要求大家不要有任何消极、畏难情绪,积极努力,大胆工作,争取做出更大成绩。他的肺腑之言使下面的干部深受感动,激发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的积极性,深得广东人民的交口称赞,二十多年来一直传为美谈。

  广东改革开放取得瞩目成就,受到人们赞扬时,任仲夷在1984年12月广东省地市委书记会议上说:“许多具体经验和做法,都是各级干部和群众创造的。省委主要是从大的方面引导,在不离原则的前提下,放手让大家干,不束缚下面的手脚,而且注意保护有创造性、善于开创新局面的干部,保护和鼓励改革的积极分子。在这种情况下,许许多多新鲜、具体的经验就涌现出来了。工作上了正轨,处处都有创造。”

  任仲夷在1992年3月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发言,谈到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要求思想更解放时说:“我看这些问题的主要关键不在下面,而是在上面。从广东来看,广大干部都是有着强烈的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建设步伐的迫切愿望的。他们有经验,有胆量,勇于开拓,敢于创新,但他们在工作中往往感到束手束脚。他们总觉得上面一些领导部门旧框框太多,对下面的工作管得太多太死,一句话,感到上面不开明,思想保守。因此,邓小平同志和这次《政府工作报告》讲的思想要更解放些,胆子要更大些,步子要更快些等问题,应当首先从上面做起。上面做到了,下面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就会皆大欢喜、额手称庆、甩开双臂、阔步前进。”

  六、在解放思想中要不断找自己的差距,不自满,不自大。

  任仲夷反复教育广东的同志要在成绩面前找差距,赞扬声中找缺点。他在1982年11月对广东的干部说:“我们决不能有老大思想,不要总以为广东什么都比别人先进,比别人好。……内地落后?不见得。解放30多年,全国各地变化很大,有些省比咱们发展快。不光上海、江苏,其它省也是这样。如工厂企业管理,许多好经验不在我们这里,常州、沙市比我们好。上海、天津的管理经验比我们好,江苏经济发展比我们快,从提高经济效益上看我们不如人家。……我们不能坐井观天,夜郎自大,要不自满,不自大,虚心向人家学习。”

  在1983年3月广东省农业问题电话会议上,他插进了一大段 “离题”的话:“我觉得,特别要强调谦虚谨慎。上级来的领导同志,以及兄弟地区来的同志,有时对我们某些工作称赞几句。自从1982年入冬以来,我们听到赞扬的话比较多了。对此,我们一定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飘飘然,千万不可认为自己的工作做得多么好。一些工作做得比较有成绩,经济搞得比较活,生产发展比较快,群众收入比较多,经常受到人们赞扬的地方和部门,尤其应当注意这个问题。

  “实事求是的看,我们工作中的问题还比较多,比之中央对我们的要求、群众对我们的希望和我们对国家应当做出的贡献来说,比之先进的兄弟地区和部门来说,我们的差距还很大。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省工业、农业,特别是能源、交通的基础仍然很薄弱,财政上捉襟见肘,各方面都有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困难也很多。各兄弟省市有很多好的经验,我们学习不够。

  “我省各地区和各战线既要勇于改革、勇于开创新局面,又要扎实、谨慎,防止头脑发热;对兄弟地区和单位的经验,要虚心学习,防止固步自封;对工作的成绩,既要肯定,又不可沾沾自喜,在宣传上应留有余地,不要吹。特别是必须正视问题,正视困难,丝毫不可麻痹大意,丝毫不可自满松劲。

  “我刚才讲的,对今天的会来说有点离题,但我觉得有提醒的必要。简单地说,就是各级领导同志头脑要冷静,态度要谨慎,工作要扎实。”

  任仲夷在1984年2月住在医院里,写给广东省委五届二次全会的一份长篇书面发言,再次提到:“我觉得,我们还特别应当注意一点,虽然中央领导同志对我们的工作作了较高的评价,说了许多鼓励的话,但我们决不可有丝毫的自满,必须看到我省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缺点、不足和失误,在很多方面同先进地区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务必做到戒骄戒躁,更加兢兢业业地做好工作。”

  他在1984年12月广东省委地、市书记会上,作了题为《发扬成绩,防止失误,再接再厉》的讲话,语重心长地告诫说:“现在形势好,前来参观的人络绎不绝。我们听到的大都是赞扬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特别要注意保持清醒,警惕头脑发热。”他说,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缺点和弱点。例如能源交通紧张,通讯设施陈旧,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经济效益还比较差,教育事业特别是高等教育落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人才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等等。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想方设法尽快解决。还要看到,我省富裕地区只是一部分,还有不少地方相当穷。走私、贩私、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活动,以及其他刑事犯罪活动,在全省仍不断有所发生。总之,各方面的问题还不少。在形势发展比较顺利的情况下,我们要特别注意防止失误。现在看,第一,要防止骄傲。第二,在钱的问题上要警惕犯错误。

  任仲夷认为,看是否解放思想,应当首先从领导班子、尤其是他本人检查起。他在1984年5月做的《我在整党中的对照检查》中诚恳地做了自我剖析:“整党期间,在总结前段工作时,有些同志反映我的思想比较解放。但是,按照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思想路线来衡量,我认为自己应当检查的第一个问题还是思想不够解放。”下面,仅摘录这份检查的前面一小段,看他是如何严格地进行自我批评的:“我的思想不够解放,首先表现在没有大胆地、充分地中央给予广东的特殊政策,……我也曾批评有关部门,中央给了权,不敢用。实际上,有些权我自己就没敢用。……国家即使未收回的权力,我们也没有充分运用。我们自己可以决定的问题,也未敢大胆决定。例如,早有人建议我们办理对香港的家庭劳务出口,即组织一些中年妇女去香港作家庭佣人。……但是,这个建议一提出就遭到有些人的强烈反对。从心里讲,我是赞成这种劳务出口的。但是,谁也不敢担保,出外做工的绝对不会有个别人出点什么问题。考虑到目前封建思想影响还相当严重的现实情况,我没有正式明确表态,也未建议由省委或政府做出允许这种劳务出口的决定。……由于迟迟不敢决断而拖了一年多时间,是有损失的。又如,珠海要求扩大特区范围,有些地方和部门再多下放给他们一些必要的权力,有人建议再多取消一些派购等等,我对这些问题开始都曾犹豫不决。总之,有很多事实,使我深感自己的思想还是不够解放的。”

  七、解放思想要创造性地执行中央政策,允许“变通”,不许“变相”。

  任仲夷认为,是否真正执行中央的政策,不是看是否按中央的文件、指示一字不差地照抄照转,不能像“漏斗”那样单纯起上传下达的作用,而是看是否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真正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因时、因地、因事制宜地创造性地去执行。为此,下级执行上级的政策和指示时,要起“变电站”或“变压器”的作用,把上面送来的电流进行变压调整,使之适合本单位、本部门具体需要的电压,去推动自己的机器运转。

  任仲夷根据“变电站说”原理,提出了一个富有创造性的口号:“允许‘变通’,不许‘变相’”。他在1980年5月辽宁省工业交通工作会议上说:“有些问题,按这条规定解决不了,往往按另一条规定就解决了。……‘一计不成,再生一计’,这条规定不行,再找另一条,千方百计地把符合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事情办成,这就叫变通。……变通和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是一致的,是为了因时、因地、因事制宜,更好地执行党的政策。绝不可把变通弄成变相的违反政策。对于违法乱纪行为,一定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

  任仲夷在1980年11月珠海市委汇报会上说:“遇到大问题,该请示的一定要请示。但是,大量的问题还是靠你们自己独立负责地去解决。有些问题,要在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原则下,变通解决。要敢于变通,善于变通。只要对国家、对人民有利的事,你们就大胆去办,办的过程中有点毛病,也不要紧,接受教训就是了。”

  他在1984年6月广东省委地、市书记会上作的《解放思想,大胆改革,更加开放》讲话中说到变通时指出:“解放思想,要求我们对原有的规定勇于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去执行。要敢于变通。我过去多次讲过,变通不应形成变相地违反政策。在正常工作中必须严肃认真地执行现行政策的规定,在执行中发挥积极性、创造性。但是,至少有三种情况允许变通。第一,政策规定有许多条,为了办成于国于民都有利的事情,有时要多方查阅各种规定,这一条不行就用那一条,要积极找根据把好事办成,而不应到处找根据去卡,使好事多磨。第二,政策规定本身有幅度、允许灵活的,则应向有利于生产发展和搞活经济的方面去理解,灵活执行,而不应相反。第三,确实利国利民的改革,如果从现有文件中找不到根据,还可以试点,在试点中允许突破现有规定。万里同志说:‘中央的红头文件是从哪里来的?还不是从实践中来的,从群众中来的!’农业的联产承包,就是先有实践,后有‘红头文件’。如果大家只能办‘红头文件’中规定了的事,不再有所创造,有所突破,我们的事业也就不能前进了,新的‘红头文件’也就无从产生了。”

    (下转特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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