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层楼骑压8层楼”的隐喻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18 来源: 信息时报

  前段时间,《广州日报》曾报道过海珠中路8层楼被19层楼“骑住”两年的新闻,当时我就觉得很蹊跷,以为是19层楼很牛气,以大欺小。但看了昨日该报的后续报道之后,绕来绕去才发现原来是8层楼的售卖者反过来“欺骗”买房者和19层楼的开发商。结果看上去赢家只有一个,即移居海外、不知所踪的8层楼的售卖者。

  据报道,19层楼开发商近日向记者出具一系列书面证据,显示8层商品房其中一半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然而,这些被规划局认为涉嫌违章的房屋,它们的业主手中却握有国土房管部门开出的房产证以及各种购房票据。

  如新闻所示,8层商品房的业主由始至终都处于“弱势”的位置,手中的房产证成了他们“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可令人意外的是,连这张房产证上列明的房屋结构也没有得到规划部门的认可。根据程序,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示规划部门核准的竣工图。于是,真正的问题浮出水面了:这些规划局眼中涉嫌违章的建筑物,究竟是怎么取得房产证的?换句话说,有关部门为何能够置涉嫌违章的建筑这一事实于不顾,即大笔一挥发出房产证?

  我无意追问到底谁该对“19层楼骑压8层楼”这件事负行政责任,我只是觉得事情曝光出来已有一段时间了,有关部门为何不主动出来解释事件的来龙去脉?

  所以,我倒是觉得“19层楼骑压8层楼”这件事,有着某种隐喻。观诸现实,在权力和责任之间,也存在“19层楼骑压8层楼”的类似问题,即权力大过责任,而不是两者成对称关系。比如在一些事情上,有些官员可以不问民意,不调查核实就拍板,权力行使起来很爽快,而一旦出了问题,又不肯主动出来承担责任。在官员和公民之间,其实也一样有“19层楼骑压8层楼”这样的现象。在8层楼和19层楼之间,除了规划部门出具证明之外,那些涉嫌违章的问题可能会被淡化。

  不过现在木已成舟,要想重新启动纠错功能,拆除涉嫌违章的“8层楼”,似乎也不近人情——除非有关部门能够出面协调,为“8层楼”主人们置换新的居所。这一思路可能也算是参考选项之一吧。那么,假若对“8层楼”不作拆除,如何均衡“8层楼”和“19层楼”的利益关系,显然是目前最根本的问题所在了。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直面现实,尽快站出来,妥善解决这个尾大不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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