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企尽量减少裁员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18 来源: 信息时报

  “鼓励国有企业尽量减少裁员。

   重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群众的就业工作。”

  据新华社电 随着部分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就业形势趋于严峻,社会保障将面临新的困难,劳动争议和举报投诉案件数量上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日发出通知,强调要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国企尽量减少裁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鼓励国有企业带头承担社会责任,尽量减少裁员。对关闭停产企业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重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群众的就业工作。

  切实抓好社会保障

  继续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工伤保险待遇,降低医疗保险基金起付线或提高封顶线,以提高保障水平。多渠道筹资,努力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实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属地管理,其保障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规模较大的统筹地区,可采取一次性措施适当降低一定时期的缴费费率,减轻困难企业缴费负担和参保人员费用负担。

  化解重大劳动争议

  要求完善应急工作预案,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建立快捷的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及时处置重大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力度,力争将小额、简单、涉及人数较多的劳动争议通过调解化解在基层。

  要妥善处理工资和工时问题。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区别不同情况,指导符合条件企业及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制。

  农民工失业有保障

  要及时了解本地区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就业状况和返乡情况,加强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的监测和统计,作出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引导。

  输入地要利用多种途径,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将已在用工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要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并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和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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