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商状告莞公安局诉讼请求被驳回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18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王汨

  东莞“果商状告公安局”一案有了新进展!(详见信息时报10月7日E08版报道)。近日,原告陈建设收到东莞市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驳回陈建设的诉讼请求,并责令东莞市公安局对陈建设的报警进行处理,对报警所立案侦查的治安案件予以调查结案。

  据了解,原告陈建设曾在东莞市大岭山镇某农批市场做水果生意,2007年10月10日,该农批市场管理人员与业主陈大清以租金问题为由,指使70余人携带凶器闯到陈建设的36号商铺,要求其解除合同退出店铺,并打伤陈建设等人。陈向该镇连平派出所报警后,派出所人员到现场阻止了恶性违法事件的升级,但涉案的相关人员未得到依法处理。10月20日,陈大清等又带领数十人持械闯入陈的店铺打砸。陈建设多次向所辖区的连平派出所报警未果,同时陈等人索要报案的回执也遭拒绝。10月21日,又发生了34号铺业主周展云带领20余人到此哄抢货物的事件。陈建设认为,当地派出所接案后,没有及时对涉案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导致自己的店铺货物发生多起暴力哄抢事件,遂将东莞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2008年9月26日,东莞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对此判决结果,原告陈建设表示不服,并将于近日提出上诉。

  信息时报记者 王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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