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社区药品安全协管员上岗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18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陈伊菲

省市药监局领导到试点社区药店考察。
李选民副市长给药品监管员颁发聘书。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陈伊菲 通讯员 李中华) 日前,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启动“惠州市推进城市社区药品安全保障体系”试点工作,惠城区最大社区——东湖成为首个试点社区。首批“药品安全协管员”也将上岗,负责监管社区涉药单位进货渠道合法性、药品质量可靠性以及居民安全用药等情况。据称,惠州构建“社区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在全省属首创。

  多数社区居民用药盲目

  在东湖社区“城市社区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上,惠州药监局专家处介绍,目前全世界死亡人口中约1/3死于用药不当,在我国药物滥用情况更严重。目前,惠州社区大多数居民在服用药物盲目,主要包括生病不愿去医院就医,凭经验到药店买药;看不懂说明书,缺乏安全用药常识;选药不听医生指导,相当部分人看广告买药、吃药;注重药物疗效而自行加大服用药物剂量、频繁更换药物、重复用药,以及过分迷信抗生素。

  惠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表示,“实实在在帮助社区居民安全用药”是惠州率先推出“城市社区药品安全保障体系”重大意义之一,并向社区居民发出“安全用药”倡议:请居民到合法规范药店或医疗机构消费药品。服药之前要检查药品包装、有效期,观察药品质量。避开游医药贩,谨防假劣药品。用药应遵照医生或药师的用药指导,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按照正确的用药时间、方法与准确剂量来服用药品。请勿轻信各类药品推销与广告。进一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对安全用药知识的了解,避免擅自不合理使用和滥用各种药品,尤其是抗生素。药监部门公开假劣药品投诉举报电话为2818292。

  完善“三区三县”安全网

  此次启动“安全用药示范社区”旨在构建城市社区居民药品安全保障体系,计划用2年时间使全市“三区三县”城市社区全部达到药品监管网组织构架完善、药品供应渠道通畅、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符合GSP要求,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完善,社区药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今年7至8月份,惠州在每个县区挑选一个试点社区,东湖社区本月12日率先试点,预计到2010年6月该体系覆盖各主要社区。

  惠州率先提出药品安全社区共建模式得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认可,并被推荐至省内其他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推进城市社区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参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也对惠州的经验做了相关推广报道。惠州食品药品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说,药品安全社区共建系统模式启动试点后,将逐步确立药品安全评价体系,确保被纳入药品安全体系的社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能及时报告和处理,做到无监管盲区,遏制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同时,更要保证社区药品供应网络健全,药品市场规范有序,药品质量可靠、品种齐全,居民用药方便。同时,在两内时间内建立健全城市社区药品协管员队伍,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或报送监督信息,建立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及时发布不良事件预警。

  监管员协助监管社区涉药单位

  惠州惠城区的东湖社区居委会治保主任杨东升是首批“药品安全协管员”。据介绍,社区药品安全保障体系设立社区监管员,与早前惠州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聘请“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大致相同,即在在每个试点社区聘请1名以上药品安全协管员,通过食品药品监督局进行培训后,协助监管社区内涉药单位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但监管员并无执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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