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被告身份信息,有理也难告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21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闫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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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一位房东为租客垫付有线电视费后,因为租客拒绝埋单告上法院。本来很清楚的案件,房东却因没有租客的准确身份信息,最终无法立案,也追不回有关费用。现在很多人都懂得以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利,但由于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时提交被告的明确身份信息才能立案。因此,律师提醒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保留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在发生纠纷时可以自行或委托律师到相关部门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
信息时报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梁彬心
案例
租客欠费,房东却上告无门
2008年3月,房东黄某与租客冯某及其担保人陈某签订了《租房协议》,约定租客承担房租及其他费用。2008年6月,黄某收到有线电视台的催缴通知后,才得知租客一直拖欠有线电视费。黄某垫付后,向租客和担保人索取这笔费用遭拒,只好告上法院。
但因黄某起诉时未能提供被告的明确身份信息,且法院根据他提供的姓名、大概住址及身份证号等线索协助查询后,还是查无此人,结果无法立案。
律师说法
签合同别忘复印对方身份证
本案中的房东在权益受损时,循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遗憾的是,他因签租约时疏忽对方的身份信息,导致因无法立案维权失败。
如果被告不明确,进入诉讼程序后无人应诉,法院的审判也无从开展。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起诉时应“有明确的被告”,即须提供能确定被告身份的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信息。
身份信息不明确可到派出所查询
因此,律师提醒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附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对方不配合提供身份信息,就会造成起诉困难。
广东达生律师事务所的钟伟律师告诉记者,在广州如需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可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去查询调取。具体做法是,先到法院开具协助补充证据通知单,再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开证明,然后持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材料,到对方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查询,这样既可以获知对方的姓名、年龄、住址等信息。
如果对方是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应当提供工商局或其他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查询相关资料,可以直接到工商局查询并打印对方的登记资料,然后开具工商经济信息中心查询通知单等即可。
查询上述个人身份信息和法人、组织信息,既可以自己去办理,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在获取被告的明确身份信息后,就可以起诉并获得立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