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金收付费进行限制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21 来源: 信息时报

  ●第一,只限于在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的营业场所内收付费;

  ●其次对于保险公司员工、保险营销员上门向投保人收取保费的,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元。

  ●其他情况下,人身保险公司应采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收付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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