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公告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21 来源: 信息时报

  埔开缉审告[2008]3号

  我关依法对下列当事人的违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因无法对当事人进行直接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在我关公告栏内张贴,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020-82132552。

  当事人

  广州市忠联鞋业有限公司

    查获时间

  06.06.29  

  查获地域

  广保通码头监管区

  法律文书号

  广保关缉违字[2008]1030043号

  处罚决定内容

  科处罚款人民币3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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