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道德的“爱心企业”实乃亵渎爱心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28 来源: 信息时报
现实中有许多问题企业投身慈善,化身“爱心企业”,目的却是消解自己的“污名”,产生特定的广告效应。从本质上讲,这只是一种交易,根本不具备爱的诚意。
民政部对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名单中,曾因毁林问题被多方报道的金光纸业位列“最具爱心外资企业”之中。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说,“在中国,慈善事业刚刚开始发展,我们现在不宜对企业划定一个严格的道德标准”(《新京报》11月27日)。
“毁林企业”成为爱心企业,使我们如梦方醒:原来,爱心企业并不取决于企业具备怎样的商业品质与伦理。按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的说法,爱心企业评选依托于年度捐赠金额。奖项评选的刚性条件是,最具爱心的企业一般是捐赠款项超过1500万元,最具爱心的个人一般捐赠在1000万以上。烟草企业以及可能存在破坏环境问题的企业,都纷纷披上了“爱心”外衣。而这样的“爱心使者”却让公众内心添堵,纷纷感觉是对爱心的亵渎。
企业能够积极捐赠,投身慈善活动,当然是我们所渴求的。但我们不要忘记,慈善的本质是公益性,这决定了慈善行为不能变成一种交易。现实中有许多问题企业投身慈善,化身“爱心企业”,目的却是消解自己的“污名”,产生特定的广告效应。从本质上讲,这只是一种交易,根本不具备爱的诚意。
类似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比如,在质监总局授权中国名牌产品战略推进委员会对91类产品进行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及表彰会上,湖北楚源精细化工集团楚源牌活性染料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然而,这家公司长期向长江及周边排放废水、废气,当地群众苦不堪言,水稻减产,疾病频发。
问题企业被评为爱心企业,实际上就是对商业文明与商业伦理的轻视。一个不倡导良性商业文明的市场,一个缺乏起码商业伦理的市场,是不可能建立起真正市场公信力的,最终给消费者带来的也很可能就是灾难。最近一段时间,不论是奶粉市场的三聚氰胺不断向食品市场扩散,还是百度竞价排名的黑幕拉开,都让人们看到了市场道德伦理的重要。
遗憾的是,针对问题企业被评为爱心企业这样极不正常的现象,来自官方的回应竟是“我们现在不宜对企业划定一个严格的道德标准”。想想真可悲,企业都到了“毁林”这样破坏生态与造成污染的层面了,竟然还不能让官员觉得已经碰触到起码的“道德底线”。不是企业太疯狂,而是规则太疯狂。相关部门这个裁判员当得也实在没有起码的爱心了。
在这样一个多元化的时代,自然是不应该把什么事都要贴上道德标贴的。事实上,仅仅靠道德也构建不成公民社会。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社会就不需要道德,如果把一切都从道德中剥离出来,社会只会变成得更加冰冷、麻木与无序。而企业如果不讲起码的商业道德与伦理,也注定无法成为真正的“爱心企业”。
其实,企业有没有真正的爱心,根本不应由权力部门来自说自话,就像真正的名牌必须交给公平竞争的市场来评判一样,也只有民意才能真正界定出企业到底有没有爱心,到底讲不讲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