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客户首选亲戚朋友不吸出你“血”不会放手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2-02 来源: 信息时报

诺君投资公司副总张炜煌在夸夸其谈给记者介绍他们炒黄金模拟交易平台网站。

  繁华地段高档写字楼办公、貌似专业的市场分析、天花乱坠的宣传资料……这些地下炒金公司之所以能频频蒙骗客户入瓮,主要就是靠业务员的能说会道以及公司“良好”的门面。因此,业务员招聘历来不重学历重“嘴皮”,新聘员工几乎每半个月就要接受一次“洗脑”,运作手法好比传销组织,只要把客户拉进来就有提成;而公司则打着“投资顾问”“XX黄金交易所会员”等旗号进行豪华包装,借用合法公司名义地下炒金,一旦投资者上钩,迎接他的就是一场永无赢面的赌局。

  “只要知道你有钱,他们就会像水蛭一直缠着你,见不到血他们是不会放手的。他们的操作方式和传销一模一样。”

  ——资深黄金分析师老黄

    

  “业务员找客户共有三种途径:首先从亲戚朋友身上下手;其次从QQ上找人聊天,套近乎;再次,参加能够知道的所有会议,派发名片建立联系。”

  ——炒金受害者朱晓明

  朱晓明曾经在广州多家地下炒金公司做过业务员。她说,这些公司拉客户全靠业务员,而且业务员门槛非常低,只要具有小学文化程度,能说会道就行,业务员数量也没有限制,多多益善,公司招聘频繁。

  业务员招聘看重嘴皮

  业务员进入公司后要做短期培训,培训课就像传销的洗脑课,鼓励员工寻找客户。朱晓明说,找客户共有三种途径:首先从亲戚朋友身上下手;其次从QQ上找人聊天,套近乎;再次,参加能够知道的所有会议,派发名片建立联系。

  员工找到客户开户后,就能赚取一定佣金(手续费)。业务开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就会由普通员工提升为经理,再带新聘员工,新聘员工开户赚的佣金要分部分给经理,类似传销中的金字塔结构。

  一位了解内幕的朋友说,地下炒金公司“拉客”现象非常普遍,他曾在多个会议、广场旁、菜市场、超市收到这种业务员名片。一旦客户显示出兴趣,业务员就施展浑身解数,将“炒金炒汇”吹得天花乱坠,吸引投资者加入。这些业务员很会察言观色,判断人的身份,看衣着气色、言谈举止,看是否有车,然后就会决定“下手”。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业务员们基本上没有从业资格。“只要知道你有钱,他们就会像水蛭一直缠着你,见不到血他们是不会放手的。”资深黄金分析师老黄说,“他们的操作方式和传销一模一样。”

  这些“投资公司”从经理到业务员都是没签合同、没底薪,只能靠拿佣金,导致很多人为了多赚点佣金,把小资金也做成大单,加大客户风险。比如客户如果投资5万元,正规操盘手应该是建议客户买0.2手左右(炒金和炒股买卖手不一样,最低可以是0.1手,目的是控制风险。),但业务员可能会让客户做1手,之间的佣金差了5倍,因此客户承担风险也增大了5倍,业务员赚取的佣金也多了5倍。

  租高档写字楼撑门面

  圈内人士透露,这些地下炒金公司特点相对明显:对外宣称“XX黄金交易所会员”、“XX金矿、XX银行合作伙伴”;将自己编制黄金报价刊发引人注意;重金招聘部分人员成立研发部门,经常发表黄金日评,印发资料刊登宣传广告,不断提高公司知名度;频繁组织黄金沙龙,趋势分析头头是道,让旁观者“惊为天人”。不仅如此,在日常交易中,他们还把涉及人民币与美元兑换点位等细节做得惟妙惟肖,让人无法怀疑其身份的虚假。

  而且,这些地下炒金公司办公场所一般租用城市中心地带的高档写字楼,而写字楼大堂又无法看到公司所在楼层和名称,他们不会把招牌挂在门口,就算走进办公室,也无法知道这间办公室从事什么业务,只是这些经理和业务员名片上才会印“XX黄金交易所会员”、“XX投资公司”头衔。公司陈设简单,几张桌椅,几台电脑,但桌椅、电脑非常豪华考究,造价不菲。

  但是,如果陌生人走进这些办公室,就会遭到盘问,不是熟悉的人带进去,会立即被推出。据记者了解,这些公司有的还借用“香港金银业贸易场”以及“上海黄金交易所”等旗号大肆宣传,设有很多影子公司,表面上做合法实物黄金业务,实际上是影子公司借用合法公司名义进行地下炒金,一有风吹草动,就搬家逃走。业内人士说,广州很多地下炒金公司都是打着“投资顾问公司”等旗号,只要打了“投资顾问公司”,90%以上都会有“炒金”“炒汇”业务。

  案件告破资金打水漂

  其实,“地下炒金”是典型的非法黄金期货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这些地下炒金公司没有什么正规资质,也缺乏相应业务许可。但是,吃了亏的投资者想要投诉并不容易。

  据介绍,当前共有三个部门对我国黄金市场进行行政监管。其中央行负责监管黄金进出口、上海黄金交易所;银监会则与央行一道负责商业银行的黄金业务准入。证监会则依法对黄金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有关法律专家表示,上述三驾马车式的监管体制应该说总体上还是比较完备,但现实中存在的大量炒金行为,确实表现出多重监管中可能存在着一些盲点,其中一个原因是现有监管都是主体监管。地下炒金俨然成了一个“三不管”地带。

  由于地下炒金非法性和监管难,这些案件即使告破,或者客户意识到被骗马上报案,资金很难要回。受害者文小顺说,她当初加入地下炒金公司,合同是和“新西兰灏天公司”订立,现在起诉也只能状告“新西兰灏天公司”,但知情人告知“即使官司打赢,也要不回一分钱,因为对方是在新西兰,资金早就流到海外。”

  有关专家表示,目前已宣判几起地下炒金案来看,这些地下炒金公司无相应业务许可,最后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根据我国《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我国法律不保护地下炒金交易,如果认定非法经营罪,这些客户的资金也将被依法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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